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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01523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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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563924 | ||||||||
基金代码 | 015234 | ||||||||
公告日期 | 2025-06-27 | ||||||||
编号 | 3 | ||||||||
标题 | 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 ||||||||
信息全文 | 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 2025 年 6 月 17 日 2 §1 重要提示 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 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21﹞2935 号文准予注册,《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于 2022 年 6 月 7 日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 金合同终止:(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 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规模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 终止,并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发布了《上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根据上述公告的相关规定,本 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6 月 9 日,本基金自 2025 年 6 月 10 日起进入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 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3 基金简称 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主代码 01523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6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5-6-9)基 金份额总额 12,435,892.39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使用定量和定性结合的方法,通过纪律性资产配置和 择优选取基金,在运用风险预算模型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 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和 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以及 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 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 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 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 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 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 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本 基金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满足条件的混合型 基金)的目标配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0%,上述权益类资产配 置比例可在向上5%、向下10%的范围内调整,即权益类资产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在40%-55%之间。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上述“满足条件的混合型基金”指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 件之一的混合型基金:1)该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约定的股票资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以上(含);2)根据该基金的定期 报告,最近4个季度每个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 60%以上(含)。 4 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投资的证券投资基金应是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基 金;被投子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完善,合法经营,股权结构清 晰,股东结构合理;被投子基金管理人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 稳定的管理及投研团队;子基金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2 年,最 近2 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2 亿元;子基金为指数 基金、ETF 和商品基金等品种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 年, 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 亿元;被投 子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 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或批准的特殊基金中基金除外;子基 金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 子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子基金基金经理最近2 年没有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作为一只服务于投资者养老需求的基金,本基金定位为平衡型 的目标风险策略基金,根据特定的风险偏好设定权益类和固定 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以获取养老资金的长期稳健增值。具体投 资策略如下: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运用参考组合(Reference Portfolio,RP)、目标组合 (Target Portfolio,TP)、实际组合(Portfolio,PF)相结合的 方式,确定各资产的配置比例,并实现对目标风险的控制。本 基金是基金中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同时,本 基金会将拟投资的资产分为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两类。 权益类资产主要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偏股混合型基金 等,非权益类资产主要包括各类债券、债券型基金、偏债混合 型基金、货币市场型基金等固收类资产。根据组合的目标风险 要求、风险约束和监管规定,设定参考组合(RP)。本基金采 用的初始参考组合为:上证国债指数*50%+沪深300指数*50%, 实际使用的参考组合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微调。参考组合的风险 资产比例即本基金的中枢风险水平。 根据再平衡周期及量化战术资产配置模型,设定目标组合 (TP),目标组合即组合权益类仓位根据量化模型在设定的再 平衡日选择对参考组合的小幅偏离。权益类比例相对参考组合 中相关比例在向上5%、向下10%的范围内调整,且总体权益类 比例不超过55%。目标组合仍旧将根据指数设定相关基准。 根据子基金定量评估和定性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实际组合 (PF),同时组合层面采用组合优化和风险因子的方式控制组 合整体风险,在再平衡时,力争保持母基金的整体风险水平与 目标组合相当,并满足权益类总体投资比例维持在40%-55%区 间的限制。 2、权益类基金优选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量化模型和调研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股票型和 偏股混合型基金进行选择。 量化分析侧重关注基金经理管理期间的收益指标、风险指标、 5 风险调整收益指标,并通过基金仓位和持股情况的面板数据分 析,对基金经理进行业绩归因和风格刻画。 调研访谈侧重关注基金经理的投资理念和选股逻辑,投研团队 人员配置、投资流程和考核机制,以及基金公司的治理结构、 合规风控、运营管理等因素。 3、债券型基金优选策略 本基金筛选债券型基金的量化模型将主要参考基金历史年化 收益率、波动率、夏普比例、是否发生历史信用风险事件等因 素。 本基金侧重选取长期投资业绩优秀、基金规模较大、流动性较 好、可以准确识别信用风险、组合杠杆水平和持有债券的平均 久期适当,投资操作风格与当前市场环境相匹配的基金管理 人。 4、指数基金和商品基金的优选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资产配置的需求,综合基金规模、流动性、跟踪 误差、费率水平等因素,优选指数基金进行配置。 大宗商品基金选择上,重点选择具备有效抵御通胀,与其他资 产的相关度低,且所持品种适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基金。 5、货币市场基金优选策略 本基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主要以流动性管理以及降低投资组 合整体波动率水平为目标。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货币基金的 规模、流动性、费率、交易方式等因素,优选货币基金进行配 置。 6、股票投资策略 因为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基金资产,将较少 投资纯股票资产,投资股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权益类仓位 和流动性需求。故本基金可能持有的股票标的主要为大盘蓝筹 股及公司股票池中的绩优股。 7、债券投资策略 因为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基金资产,将较少 投资纯债券资产,投资债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组合利率久 期及流动性管理要求。故本基金可能持有的主要债券标的为国 债、国开债等利率债及主体为央企的AAA信用债及金融债等, 较少持有其他信用类资产,同时债券投资将严格控制久期风 险。 8、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可转债发行公司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包括所处行业 的景气度、公司成长性、市场竞争力等,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 值水平,判断可转换债券的股权投资价值;基于对利率水平、 票息率、派息频率及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其债券投资 价值。同时,本基金将结合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以及市场变化趋 势,深入分析各项条款挖掘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机会。 9、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在于换股期间用于交换的股 6 票并非自身新发的股票,而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 票。可交换债券同样具有股性和债性,其中债性与可转换债券 相同,即选择持有可交换债券至到期以获取票面价值和票面利 息;而对于股性的分析则需关注目标公司的股票价值。本基金 将通过对目标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分析和可交换债券的纯债 部分价值分析综合开展投资决策。 1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于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 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 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因素, 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选择投资对象,追求稳定收益。 11、风险控制策略 本基金作为一只平衡型的养老目标FOF基金,在风控策略上将 对权益类风险、子基金风格飘移风险及整体流动性风险进行重 点控制。 权益类风险方面,本基金将严格遵照参考比例及目标比例要 求,设定各类资产的比例,整体权益类仓位围绕目标风险中枢, 所持有的基金及其他资产将统一按风险预算进行组合管理,避 免出现权益类仓位的剧烈变化。 子基金风格飘移风险方面,本基金持有的基金品种对投资风格 要求为清晰稳定,尽量不持有风格飘移程度较高的基金。若持 仓基金因为基金经理变更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基金投资风格的 变化,则本基金将重新评估该基金品种或基金经理,从而决定 是否继续持有该基金。 整体流动性风险方面,本基金将通过严格控制封闭运作的基 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动受限基金的投资比例,有效控制流动 性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长期预期风险和预期 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3 基金财务报表 3.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6 月 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报告期末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 报告期末 7 2025 年 6 月 9 日(基 金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6 月 9 日(基 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负债 : 银行存款 3,519,445.65 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 77,277.5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 17,105.14 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79,059.14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款 其中:股票投资 应付证券清算款 基金投资 1,579,059.14 应付赎回款 债券投资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57.53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 应付托管费 564.39 衍生金融资产 应付销售服务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付交易费用 13,365.20 应收证券清算款 6,297,065.92 应交税费 8,073.50 应收利息 应付利息 应收股利 应付利润 应收申购款 其他负债 其他资产 负债合计 24,260.6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2,435,892.39 未分配利润 -970,199.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65,692.73 资产总计 11,489,953.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 11,489,953.35 注: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管理产品相 关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 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可比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4 清算情况 本基金清算期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按照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4.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包括:审计费人民币15,342.40元,律师费人民币15,000元。 8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4.2 最后运作日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3,519,445.65元,其中托管账户存款为 人民币3,518,032.51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413.14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77,277.50元,其中存放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的最低备付金合计人民币77,223.40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合计人民币54.10元。其中结算备付金人民币24,038.33 元已于2025年6月10日划入托管账户,剩余结算备付金将于2025年7月至2025年9 月陆续划入托管账户,该部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17,105.14元,其中存出保证金 人民币17,093.76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11.38元,存出保证金将由基金 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1,579,059.14元,均为基金投资, 于清算期间进行处置,于清算结束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余额为人民币6,297,065.92元,其中 4,813,982.39元已于2025年6月10日划入托管账户,2025年6月10日其持有基金赎 回确认产生了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1,576,981.05元,2025年6月10日应收证券 清算款余额为人民币3,060,064.58元,该部分应收证券清算款已于2025年6月11日 至2025年6月17日陆续划入托管账户。 4.3 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2,257.53元,该款项已于2025 年6月11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564.39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6月11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8,073.50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6月12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13,365.20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支付。 9 4.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 10 日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167.80 2、投资收益 -18,562.04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6,483.95 清算收益小计 -1,910.29 二、清算支出 清算支出小计 0 三、清算净收益 -1,910.29 注1:利息收入系预提的2025年6月10日银行存款及存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的最低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的利息收入。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单位:人民币元 一、 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6 月 9 日基金净资产 11,465,692.73 加:清算期间清算净收益 -1,910.29 减:基金净赎回(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确认的 投资者赎回申请) 220,431.37 二、2025 年 6 月 10 日基金净资产 11,243,351.07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2025年6月10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1,243,351.07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 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2025年6月10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产生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后续产生的各类划付手续费由投资者承担。为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 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10 §5 备查文件 5.1 备查文件目录 (1)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5.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5.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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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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