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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无限互联主题混合(00088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54842
基金代码 000886
公告日期 2015-12-11
编号 1
标题 北信瑞丰无限互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北信瑞丰无限互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北信瑞丰无限互联主题灵活配置
基金主代码 00088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2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信瑞丰无限互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北信瑞丰无限互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年11月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39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8,470,628.0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2.0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基金合同未约定收益分配比例。 本次收益分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年12月17日
除息日 2015年12月1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年12月1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转换成基金份额,份额资产净值(NAV)的确定日为:2015年12月17日。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2月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12月21日起可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12月18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及以后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北信瑞丰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5年12月17日前办理变更手续。2015年12月17日及以后申请办理分红方式修改的客户,修改后的分红方式将在下一次分红中生效。
(4)权益登记日当天,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申请办理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
(5)根据《北信瑞丰无限互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xrfund.com
(7)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1-7297
(8)本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9)分红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
基金信息类型 收益分配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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