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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优势精选混合(00171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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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51943 | ||||||||
基金代码 | 001712 | ||||||||
公告日期 | 2015-12-04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优势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7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9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年12月7日 赎回起始日 2015年12月7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5年12月7日 注:-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开放日和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通过直销中心认购过本基金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中心进行交易要受直销中心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包括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申购费)。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万 0.30% 100万≤M<500万 0.18%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万 1.50% 100万≤M<500万 1.0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后端收费模式,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份时,登记机构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收取基金赎回费用,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根据份额持有时间分档收取,具体见下表: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L) 适用赎回费率 L<7日 1.5% 7日≤L<30日 0.75% 30日≤L<365日 0.5% 365日≤L<730日 0.3% L≥730日 0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少于3个月的(1个月等于30日),赎回费用总额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长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赎回费用总额的50%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长于6个月的,赎回费用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规则本公司另行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7层 法定代表人:王国斌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廉迪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公司网站: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胡月茹 客服电话:(021)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电话:(010)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吴斌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电话:010-63636153 联系人:朱红 客服电话:95595 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联系人:张莉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7)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电话:021-68475521 传真:021-68476497 联系人:汤征程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88*5071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胡阅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10)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7.2 场内销售机构 -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5年12月7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8月5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5、咨询方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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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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