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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亚太股票BM2类美元(96803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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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516949 | ||||||||
基金代码 | 968035 | ||||||||
公告日期 | 2025-05-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关于暂停内地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PUBLIC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 意见。 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 关于暂停内地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本基金”)于2018年10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601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2019年2月11日 起在内地公开销售。 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香港互认基金的资产规模应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 币)。并且,《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规定, 若本基金资产规模下降至接近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管理人可视情况决定暂停本基金在内 地市场的申购。如本基金出现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本基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暂停在内地的销售,直至本基金重新符合香港互认基金的条件。 基于管理人对本基金资产规模的监控和对市场行情的判断,本基金资产规模于2025年5月27日 已下降至接近2亿元人民币,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5月30日起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含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根据《招募说明书》的规定,2025年5月29日下午15:00后收到的申购(含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将在下一个内地销售开放日(即2025年5月30日)处理,因此,本公告所 载暂停相关业务的安排亦适用于2025年5月29日下午15:00后提交的该等申请。 敬请投资者关注,如在2025年5月30日前,本基金出现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人民币,对于在2025 年5月28日、5月29日接收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管理人将视本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 亿元人民币的具体发生日期,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及《招募说明书》,拒绝上述部 分或全部日期提交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以满足《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的要 求。对于不予确认的相关申请,申请款项将不计利息退还至内地投资者。 一. 本基金暂停内地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安排 基金名称 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 份额类别代码及名称 968034 BC类 – 美元 2 PUBLIC 968035 BM2类 – 美元 968036 BC 类 – 人民币 968037 BM2类 – 人民币 968038 BC类 – 港元 968039 BM2类 – 港元 管理人 汇丰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代理人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起始日及 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及定期 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年5月30日 暂停原因 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香港互认 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资产规模应不低于2 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若出现不满足 条件的情形时,应暂停在内地的销售活动。 同时,《招募说明书》规定,若本基金资产 规模下降至接近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管理人可视情况决定暂停本基金在内地市 场的申购。基于管理人对本基金资产规模 的监控和对市场行情的判断,本基金的资 产规模已下降至接近2亿元人民币,因此, 管理人决定暂停本基金于内地的申购及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实施上述暂停内地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在内地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 仍照常办理。 2. 若本基金恢复在内地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 目前本基金在内地暂未开通转换安排,内地投资者不可将本基金在内地发行的任一类 别的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的其他类别份额,或其他基金的份额。 3 PUBLIC 二.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hsbcjt.cn)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 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 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 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 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客服电话8621-20376888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 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hsbcjt.cn)查询。 三. 风险提示 1.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 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 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 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2.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 互认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管理人:汇丰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代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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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暂停/恢复申购、赎回、转换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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