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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瑞安混合C(02444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511126
基金代码 024440
公告日期 2025-05-24
编号 7
标题 交银施罗德瑞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信息全文 交银施罗德瑞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05-23
送出日期:2025-05-24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交银瑞安混合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4440
C
交银施罗德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基金管理人金管理有限公基金托管人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黄鼎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3-04-08
其他《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
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专业研究与管理能力,力争
投资目标
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
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
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
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
投资范围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和
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运用修正后的投资时钟分析框架,自上而下调
整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在严谨深入的股票和债券研究分析基础上,自下而上
主要投资策略精选个股和个券;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获取投资组
合的较高回报。
1、大类资产配置;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人民币计价)×5%+中证综
业绩比较基准
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见《交银施罗德瑞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期限(N)
N<7天1.5%
赎回费7天≤N<30天0.5%
30天≤N 0
注:1、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请投资人予以关注。2、销售机构若有其他费率
优惠请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或通知。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固定管理费0.60%(具体见下文注释)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或有管理费0.60%(具体见下文注释)

0.30%(收取超额管理费的条件:投资者赎回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当构
且仅当该笔基金份额持有天数达到或超过
超额管理费
365天,且该笔基金份额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
较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率大于6%、且年化收
益率大于0时收取。)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6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编制公司
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部分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包含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固定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
年费率每日计提。或有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每日计提,或有管理费将根据投资者赎回基金
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时每一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与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情况分别确认收取或返还。当投资
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时,若满足超额管理费的提取条件,则将从该笔基金份额的赎回款(或清
算款)中扣除0.30%年费率的超额管理费,并随已计提的或有管理费一同确认为应由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若拟扣
除超额管理费后的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率小于6%、或年化收益率小于等于0,则仍按1.20%
年费率收取该笔基金份额的管理费,以使得该笔基金份额在扣除超额管理费后的年化收益率仍需满足本基金收取超
额管理费的标准。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须了解并承受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信用风险
5、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通过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之间进行配置来降低风险,提高收益。如果股票
市场和债券市场同时出现下跌,本基金将不能完全抵御两个市场同时下跌的风险,基金净值将出现下降。此外,本
基金在调整资产配置比例时,可能由于基金经理的预判与市场的实际表现存在较大差异,出现资产配置不合理的风
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2)对宏观经济趋势、政策以及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是否准确、深入,以及对股票的优选和判断是否科学、
准确将影响本基金的收益。基本面研究及上市公司分析的错误均可能导致所选择的证券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预期
目标。
(3)浮动管理费模式相关风险
1)本基金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笔
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详见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因此投资者在
认/申购本基金时无法预先确定本基金的整体管理费水平。
2)由于本基金在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时,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算管理费,该费率可能高于或
低于不同投资者最终适用的管理费率。在基金份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
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
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3)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的收费模式,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收益的保证。
(4)本基金可投资创业板股票,创业板个股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开始
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5)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
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
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此外,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并且其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也
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6)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基金管
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
的基金净值波动在内的各项风险。
(7)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若投资流动受限证券将面临证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基金建仓困难,或建仓成本很
高;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成本很高;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
券和个股的流动性风险等。
(8)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
来的特有风险,具体如下: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2)汇率风险3)境外市场的风险4)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
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9)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
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
具体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
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
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
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
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
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10)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
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系统性风
险、政策风险等。
6、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
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
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
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者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
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7、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或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合同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index.html)获取,请阅读本基金法律文件后再进行认/申购等交易。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
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
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
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交银施罗德基金官方网站[www.fund001.com][客服电话:400-700-5000]
●《交银施罗德瑞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瑞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交银施罗德瑞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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