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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FOF)Y(02370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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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509404 | ||||||||
基金代码 | 023706 | ||||||||
公告日期 | 2025-05-23 | ||||||||
编号 | 7 | ||||||||
标题 | 华泰紫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 ||||||||
信息全文 | 华泰紫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非常感谢您对我公司旗下华泰紫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关注!为了更好地帮助您了解本基金以及投资本基金可能存在 的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在投资之前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与《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风险揭示书》等基金法律文件,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权益资产的配置比例、风 险收益特征、费率水平等情况,确保在符合预计投资期限、风险偏好与风险承受能力的前提下谨 慎投资本基金。 一、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 开募集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 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30%,其中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为20%,该比例可上浮不 超过5%,下浮不超过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2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 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的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 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其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混合型基金: ①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②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 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二)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下行风险的前提下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配置于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并通过全方位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精选出优质基金组成 投资组合,以期达到风险收益的优化平衡,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 值。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充分考虑目标养老资金投资者的风险收益特征、国内资本市场的波动性以及所投 资各类资产的相关性,设定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及其他类资产的配置目标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20%、80%。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权 益类资产中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含以下两类:第一类是在基金合同中约定投资于股票资产 (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在60%以上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类是过去最近4个季 度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本基金将在预先设定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的基础上,基于对宏观经济与资本市场环境的 审慎分析,结合定量和定性研究,确定最终投资比例,以求达到风险收益的最佳平衡。权益类资 产实际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25%。 2、基金投资策略 基于本基金管理人绩效评估系统对备选基金的评估分析,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精 选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及投资业绩比较优势的基金确定本基金配置组合。本基金的绩效评估 系统分析主要包括业绩指标分析、业绩归因分析以及基金管理人综合评估等: (1)运用量化方法分析所有适选基金在不同市场下的历史业绩表现,包括收益指标、风险 指标和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等,具体如下: 收益指标:包括绝对收益、相对收益等指标; 风险指标:包括波动率、最大回撤等指标; 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包括夏普比率、信息比率等指标。 (2)深入分析基金的业绩表现,再次精选基金,确定备选基金,包括对基金的择时能力、资 产配置能力、个股/券选择能力等进行归因分析,解释基金收益来源,评估未来收益的持续性与稳 定性。基于市场环境、政策变动、风险事件等多重因素对基金配置组合进行持续跟踪,动态调整 基金投资组合及配置比例。 (3)结合对基金管理人的定性评估,包括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投研团队实力以及投研团 队稳定性、基金经理投资优势及业绩稳定性等方面,被投资基金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 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根据定性评估分析结果,最终确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及配置比例。 综上,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长期持续跟踪本基金的组合业绩,并定期对基 金组合进行维护,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3、股票投资策略 (1)A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上 市公司,筛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 1)使用定量分析的方法,通过财务和运营数据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初步筛选出具备优势的 股票作为备选投资标的。本基金主要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对股票进行考 量。 盈利能力方面,本基金主要通过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净利率,EBITDA/主营业务收 入等指标分析评估上市公司创造利润的能力; 成长能力方面,本基金主要通过EPS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分析评估上市公 司未来的盈利增长速度; 估值水平方面,本基金主要通过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增长比率(PEG)、自由 现金流贴现(FCFF,FCFE)和企业价值/EBITDA等指标分析评估股票的估值是否有吸引力。 2)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深入调研上市公司,并基于公司治理、公司发展战略、 基本面变化、竞争优势、管理水平、估值比较和行业景气度趋势等关键因素,评估上市公司的中 长期发展前景、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备选投资标的。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3)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投资香港市场股票标的除适用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外,还需关注: 1)香港股票市场制度与大陆股票市场存在的差异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影响,比如行业分布、 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 2)人民币与港币之间的汇兑比率变化情况。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等 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判断债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制订久期控制下的类 属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定增值。 5、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兼具债性和股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其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 握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五个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 资。五个方面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7、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高度注重组合风险的界定与控制,将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中,通过事前评估、 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风险控制机制,做到全面监测、及时预警、科学判断、合理控制,实现组合 风险与收益的优化平衡。 本基金将利用定性和定量技术识别组合的各类风险,建立多重量化风险模型,通过数量化方 法精确测度各类资产的风险,最大程度降低可识别的风险暴露,将组合波动风险控制在与本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相符合的合理区间水平内;同时,本基金将通过全方位的风险监控体系进行实时动 态监测,在符合投资范围和限制的前提下灵活调整仓位,优化资产配置,从而能够有效地控制投 资组合的回撤,获得良好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不改变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 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三)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 估值汇率折算)×5% 中证800指数对股票市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 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固定收益部分的业绩比较 基准。恒生指数作为香港蓝筹股指数,其量度并反映市值最大及成交最活跃的香港上市公司表现。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如上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以及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 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以风险控制为产品主要导向,是养老目标系列FOF产品中定位为较为稳健的养老目 标产品。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 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年管理费率计提。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6%;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3%。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各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1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所对应的资产 净值后的余额)×(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若为负数,则E1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 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各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 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年托管费率计提。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15%;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 0.075%。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各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2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 值后的余额)×(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若为负数,则E2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 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本基金A、Y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根据申购金额的不同收取不同的基金申购费用。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00% 100万≤M<300万 0.80% 300万≤M<500万 0.40% M≥500万 每笔1000元 根据《暂行规定》要求,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可以豁免申购费,详见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 有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 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 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2、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 最短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的情况下方可赎回,持有满一年后赎回不收取赎 回费用。针对Y类基金份额,办理继承和司法强制执行等事项的,应当通过份额赎回方式办理,不 受“最短持有期”限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风险揭示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 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 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 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 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 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5)通货膨胀风险。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 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6)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 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利率风险)互为消长。 (7)杠杆风险 本基金可以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杠杆操作将会放大组合收益波动,对组合业绩稳定 性有较大影响,同时杠杆成本波动也会影响组合收益率水平,在市场下行或杠杆成本异常上升时, 有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收益的超预期下降风险。 (8)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 债券市场不同期限、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利差变动会导致相应期限和类属债券价格变化的 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证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导致信用评级下降 甚至到期不能履行合约进行兑付的风险,另外,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 券交割风险。 3、流动性风险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最短持有期,投资者认购、申购 或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至赎回确认日不得少于一年。 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有义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到期份额的赎回。基金投资者的赎回 需求可能造成基金仓位调整和资产变现困难,加剧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并不保证完全避免此 类风险的发生但本基金将通过一系列风险控制指标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跟踪、防范和控制,努力 去克服流动性风险。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和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 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以及赎回安排。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绝大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10个工作日内能够确认收到赎回款项的开 放式基金,流动性情况良好。 按照基金合同中投资限制部分约定,本基金持有其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超过本基 金资产净值的20%,且不得投资于其他基金中基金;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ETF联接基金 除外)持有单只基金不得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投资基金(指数基金、 ETF和商品基金等品种除外)最近2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2亿元;本基金投资的证 券投资基金为指数基金、ETF和商品基金等品种的,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 低于1亿元,表明本基金持有单只被投资基金以及本基金占任一被投资基金的比例较低,且被投 资基金具备一定的规模,整体流动性状况良好。 在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会合理控制对所投资基金的赎回份额,尽可能避免出现被 所投资基金认定为单个基金及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赎回申请的情形,减少 被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情况。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 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角度出发,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该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当基金出现极端流动性风险或其他特定情况时,出于公平对待投资者的考虑,基金管理人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审慎选择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 括但不限于: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暂停基金估值、采 取摆动定价机制、启用侧袋机制等。上述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将严格按照基金管理人内部 制度完成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实际运用时,将会影响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赎回款项支付及申购申请,带来一定风险。 4、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 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 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 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 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 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 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 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份 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 资产,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 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5、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 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6、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如 果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充分、投资操作出现失误等,都 会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 7、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有关 规定的风险。 8、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 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 性。 (2)基金运作的风险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 境或基金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 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基金构建组 合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了基金的过往信息。但基金的过往业绩和表现并不能代表基金的将 来业绩和表现,其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 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 期、基金经理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在特定时期 内低于其他基金。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投资理念,重视基金投资运作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 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基金市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 (3)基金承担费用比其他普通开放式基金高的风险 本基金除了承担投资其他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 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被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记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 费等销售费用)外,还须承担本基金本身的管理费、托管费(其中不收取基金财产中持有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的管理费、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的托管费),因此, 本基金最终获取的回报与直接投资于其他基金获取的回报存在差异。 (4)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 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 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本基金将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有风险: 1)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 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 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 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证券 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 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投资者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 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交易所另有规定 的除外;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 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 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 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 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6)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 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 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 面临汇率风险; 7)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 的股票。 (5)赎回资金到账时间、估值、净值披露时间较晚的风险 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卖出或赎回持有基金所得款项的到账时间, 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长,受此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较晚。 本基金持有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其估值须待持有的公开募集证券基金净值披露后 方可进行,因此本基金的估值和净值披露时间较一般证券投资基金为晚。 (6)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可能面临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协议 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 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受境外市场影响交 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 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 的其他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 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的相关风险 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 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7)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包括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与资产支持 证券相关的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 1)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 产相关的风险。 2)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 券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3)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 险。 (8)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存在基金合同 终止等风险。 (9)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最短持有期,投资者认购、申购 或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至赎回确认日不得少于一年。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得办理赎回确认。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 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确认。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 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 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 下一个工作日。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及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由于本基金特殊运作方式的安排,投资者的单笔申购存在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因而对于同一 时点申购的资金将极有可能面临集中赎回的情形,由此将有可能触发本基金的巨额赎回机制。在 发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 险。 (10)投资于Y类基金份额的特有风险 1)Y类基金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 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 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基金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 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 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2)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 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 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 资Y类基金份额的风险。 9、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 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 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 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 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 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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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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