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东方红中国优势混合(001112)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4505518 | ||||||||
基金代码 | 001112 | ||||||||
公告日期 | 2025-05-16 | ||||||||
编号 | 3 | ||||||||
标题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代销存量客户在直销平台办理开户及确权业务的指引 | ||||||||
信息全文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代销存量客户在直销平台办理开户及确权业务的指引 根据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银行)于2025年2月24日发布的《有关大华银行中国个人业务调整的重要通知》,大华银行个人零售业务后续将整体转让,不再从事基金代销业务。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大华银行协商,自2025年5月30日(含)起,由大华银行代销的本公司旗下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19)、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12)和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基金代码:169104)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转至本公司直销平台进行后续维护服务,本公司后续将与大华银行终止代销业务合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客户服务安排 (一)原大华银行存量代销客户可在2025年5月23日(含)前根据本指引在本公司直销平台办理开户业务,办理完成开户业务的客户的相应基金份额将于2025年5月30日统一转至直销平台,后续可在直销平台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查询、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 (二)如2025年5月23日(含)前客户未在本公司直销平台办理开户业务,则上述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应基金份额将于2025年5月30日统一转登记至本公司开立的“大华银行存量待确权”场外基金账户上。后续客户需根据本指引在本公司直销平台办理开户业务,并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和登记,即“确权”。确权完成后,方可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查询、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 二、开户操作指引 客户可以选择下列任一方式进行开户: 1、网上直销开户 客户可通过本公司官网(网址:www.dfham.com)点击“我要开户”根据相应提示进行注册开户,或者通过手机商城下载“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应用,根据APP提示进行注册及开户操作。 2、直销柜台开户 客户本人可携带前期在大华银行购买基金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客户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前往本公司直销柜台(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8号供销大厦8层,办理时间:每个交易日9:00-17:00),填写相关材料完成开户。 三、确权操作指引 1、客户办理确权前需已经完成上述开户业务。 2、提交确权申请资料: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需与在大华银行购买基金所用证件一致或为该证件的有效更新); (2)填妥并签字的《基金确权交易业务申请表》; (3)我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投资者须本人临柜或将上述资料通过邮寄或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邮箱地址:service@dfham.com 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8号供销大厦7层(客服中心),邮政编码为200010。由于材料中涉及个人信息,请选择稳妥的邮政或快递公司进行邮寄并自行留意寄送结果,若在邮寄过程中发生材料遗失,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收到投资者多次递交确权申请资料时,以最后一次所收到的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确权申请资料为准。 3.基金管理人在收到投资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的7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并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投资者份额登记信息,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办理确权业务。确权成功后,投资者重新登记确认的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其开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上。 4.自基金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转登记至本公司开立的“大华银行存量待确权”场外基金账户之日起,在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前,如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额,将以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确权专用账户,直至投资者办理完成确权登记业务。其中,基金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5.具体确权操作请参照本公司对外披露的《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四、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收到投资者确权申请表原件,即认为此申请是投资者真实意思的表示,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确权无法完成,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确权遵从谨慎性原则,如投资者不按照本指引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或虽按照本指引流程办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确认。本公司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最终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权结果。成功确权的基金份额可通过本公司直销平台办理赎回等业务。如确权失败,基金份额持有人需重新提交确权申请。 2.投资者对开户、确权等操作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进行咨询。 3.本指引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确权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