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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沪深300ETF(51031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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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491738 | ||||||||
基金代码 | 510310 | ||||||||
公告日期 | 2025-04-26 | ||||||||
编号 | 1 | ||||||||
标题 |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沪深300ETF 基金主代码 5103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3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年4月18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3.713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20,392,537,163.1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 0.19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为“HS300ETF”,扩位证券简称为“沪深300ETF易方 达”。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年4月29日(场内) 2025年4月30日(场外) 除息日 2025年4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5月8日(场内) 2025年5月6日(场外) 分红对象 对于场内份额,分红对象为场内份额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场内全体持有人。对于场外份额,分红对象为场外份额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场外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次向场内、场外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5年5月6日自 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其中场内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5年5月7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 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8日领取现金红利。 (2)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场外基金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4月29日,场外基金份 额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4月30日。场内基金份额权益登记日当日,通过场内 交易买入或申请申购的场内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通过场内交易卖出或申 请赎回的场内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场外基金份额权益登记日当日,通 过场外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通过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025年4月29日通过场外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 红权益,2025年4月29日通过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场内份额,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 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2)根据《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咨询办法 ①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 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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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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