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华泰苏州恒泰租赁住房REIT(508085)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4490528 | ||||||||
基金代码 | 508085 | ||||||||
公告日期 | 2025-04-25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简称为“华泰苏州恒泰租赁住房REIT”,场内简称为“恒泰租住”,扩位简称为“华泰苏州恒泰租赁住房REIT”,基金代码为“508085”)的募集期为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含)。其中,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5年4月22日,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含)。 根据《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网下投资者及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实施全程比例配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购及缴款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亿份,本次发售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认购及缴款情况,经基金管理人确认,本次发售不启用回拨机制。 (一)战略配售 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3.5亿份,占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70%。 截至2025年4月23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35家战略投资者皆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3.5亿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0%。战略投资者的最终名单和认购数量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二)网下发售 本基金网下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1.05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21%,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70%。 截至2025年4月23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10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3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10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2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2,277,600.00万份,超过《发售公告》中规定的网下发售初始发售总量。具体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未按照《发售公告》要求完成网下认购及全额缴纳认购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如下: 序号 所属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入围数量(万份) 1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万盈资产高恒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00 2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万盈资产鸿盈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500 3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万盈资产鑫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00 4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万盈资产高恒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800 5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万盈资产安盈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500 6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万盈资产高恒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800 7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万盈资产鑫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00 8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万盈资产高恒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00 9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盛盈1号单一资金信托 2,600 1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粤财信托·鹏雅黄金组合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5,400 11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紫金信托·汇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400 12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500 (三)公众发售 本基金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4,500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9%,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30%。 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3,747,005.340281万份。如上有效认购的公众投资者已缴付全额认购资金,超过《发售公告》中规定的公众发售初始发售总量。 二、比例配售结构 (一)战略配售 本次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与《发售公告》中披露的拟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一致,本基金战略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100%。 (二)网下发售 募集期间,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中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网下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本基金对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 本基金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0.46101159%。 配售比例=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申请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时间(以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公众发售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量,基金管理人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根据本基金登记机构业务规则,本基金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实际确认比例为0.12051442%。 配售比例=最终公众发售份额/全部有效公众认购份额。 某一公众投资者的获配份额=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投资者的获配份额按截位法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按每位投资者1份,依次分配给认购金额最大的投资者;当认购金额相同时,分配给认购时间最早的投资者。份额取整完成后,某一公众投资者的最终获配份额=获配份额+取整分配份额。 份额取整完成后,获得取整分配份额的公众投资者将重新计算认购费用。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网下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公众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公众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amc.htsc.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