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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江苏交控REIT(50806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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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490368 | ||||||||
基金代码 | 508066 | ||||||||
公告日期 | 2025-04-25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紫金江苏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泰紫金江苏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25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华泰紫金江苏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华泰江苏交控REIT 公募REITs主代码 508066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2年11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华泰紫金江苏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紫金江苏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基准日公募REITs份额 4.4830 日的相关指标 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公募REITs可供分配金额(单位:元) 43,522,493.01 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本次公募REITs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公募REITs份额) 1.088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24年度第三次分红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基准日公募REITs份额净值为4.4830元,公募REITs份额公允价值 参考净值为6.4685元。 (3)根据《华泰紫金江苏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 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本次 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43,520,000.00元,占前述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 分配金额的99.994%。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分 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年4月29日 除息日 2025年4月30日(场内) 2025年4月29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5月8日(场内) 2025年5月6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不支持红利再投资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现金红利款将于2025年5月6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9日)暂停跨系 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净利润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后的 金额。在计算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 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 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 本次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期初现金余额、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其他资本性支出、确认的其他收益、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等。 具体的可供分配金额详见《华泰紫金江苏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4年1月1 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233,066,561.14元,前期已分配人民币189,544,068.13元,截止本次收益分配 基准日尚未分配的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43,522,493.01元。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 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或拨打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 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 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 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 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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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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