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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升和荣90天滚动持有债券A(02231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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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488408 | ||||||||
基金代码 | 022313 | ||||||||
公告日期 | 2025-04-23 | ||||||||
编号 | 1 | ||||||||
标题 | 惠升和荣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惠升和荣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惠升和荣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惠升和荣90天滚动持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23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3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惠升和荣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惠升和荣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5年4月24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6月16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年4月2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年6月16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年4月24日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惠升和荣90天滚动持有债券A 惠升和荣90天滚动持有债券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22313 022314 该份额类别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是 是 注: (1)惠升和荣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90天的滚动运作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后的第9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后的第180天(即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转换转出或赎回/转换转出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2)本基金于2025年6月16日起开始办理赎回、转换转出,每份基金份额在运作期到期日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投资人在运作期到期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或在运作期到期日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暂不接受金融机构自营账户认购(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接受金融机构自营账户认购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和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费率 1)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A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30% 大于等于100万元,小于500万元 0.15% 500万元(含)以上 每笔1000元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费等各项费用。 2)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申购费为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本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日常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以下简称“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以下简称“转入”)和转换转出(以下简称“转出”)。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对应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对应的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对应的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净转入确认金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净转入确认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适用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基金管理人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同一销售机构同时代理销售的本公司管理的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可从各基金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各销售机构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基金转换的基本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但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份,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按照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7、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道浙商国际5栋1单元90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B座18层 客服电话:400-000-5588 直销电话:010-86329188 传真:010-86329180 联系人:林奕佳 网址:www.risingamc.com (2)代销机构: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联系人:王子嫣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王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法定代表人:顾伟 联系人:曹宇鑫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公司网址:www.mszq.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3)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risingamc.com)查询《惠升和荣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惠升和荣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0-5588)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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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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