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A(010706)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4440634 | ||||||||
基金代码 | 010706 | ||||||||
公告日期 | 2025-04-18 | ||||||||
编号 | 1 | ||||||||
标题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5年4月18日起对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010706。另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023856。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率为0.60%/年。 对于持有期限小于7天(不含7天)的投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对于持有期限大于7天(含7天)小于30天(不含30天)的投资者,收取0.50%的赎回费,对于持有期限30天及以上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 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更新了法律法规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新《基金合同》中的相关表述;同时,根据业务需要修订了《托管协议》中部分操作条款。这些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上述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2025年4月18日起生效。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 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 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第一部分前言 … (新增) 八、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 个人信息的保护。 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 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 内经纪机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 人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 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第二部分释义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新 增) 58、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9、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 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基金 的基本情况 … (新增)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 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 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 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 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 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 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 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 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 舍去, 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 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6、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 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 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 点后第5位舍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见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 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7、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 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 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 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部分延 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20%以上的部分延期办理 赎回。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部分赎回申请以及其他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应当按上述“(1)全额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规则办 理。 对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被延期办理的部分,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办理部分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延期赎回或未作明确选择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开放日继续赎回直至办理完毕。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 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 处理。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20%以上的部分延期办理 赎回。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部分赎回申请以及其他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应当按上述“(1)全额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规则办 理。 对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被延期办理的部分,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办理部分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延期赎回或未作明确选择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开放日继续赎回直至办理完毕。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2、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 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 3、若暂停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 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 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2、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 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若暂停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 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 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第七部分基金 合同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法 定代表人:田国立 … (二 )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 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法 定代表人:张金良 … (二 )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 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七部分基金 合同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 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本 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 (5 )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 2、 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2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调 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 (5 )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C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 2、 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2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 则进行调整; 第十四部分基 金资产估值 五、估值程序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 舍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 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 按规定进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程序 1、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 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 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舍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基金管 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第十四部分基 金资产估值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 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 )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四部分基 金资产估值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 按约定予以公布。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 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约定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基 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新 增) 3、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第十五部分基 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 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新 增)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年费率为0.6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 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 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次月初5个 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 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 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 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分基 金的收益与分 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 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 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 红方式;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 可能有所不同。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六部分基 金的收益与分 配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 基 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 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 基 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执行。 第十八部分基 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 )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 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 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 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 息资料。 … (七 )临时报告 …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 请;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 )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 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 载明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 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 … (七 )临时报告 …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 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 点五; … 18 、本基金或某一类基金份额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者重新 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第十八部分基 金的信息披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十九部分基 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 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 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 基金份额各自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 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额类 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 摘要 … 根据正文修订更新 附件二: 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基金托管协 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 法 定代表人:田国立 (二)基金托管人 … 法 定代表人:张金良 三、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管理人 的业务监督和 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 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 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 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 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 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 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 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 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六、指令的发 送、确认及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3.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文件原件并经电话确认后,授权文件即 生效。 如果授权文件中载明具体生效时间的,该生效时间不得早于基 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 如早于前述约定时间, 则以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为授权文件的生 效时间。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3.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文件扫描件并经电话确认后,授权文件 即生效,基金管理人于7个工作日内将原件寄送至基金托管人。 如果授 权文件中载明具体生效时间的,该生效时间不得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 授权文件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 如早于前述约定时间,则以基金托管 人收到授权文件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为授权文件的生效时间。 六、指令的发 送、确认及执行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1.指令的发送 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应采用传真方式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方 式。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1.指令的发送 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应采用邮件、传真方式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其 他方式。 八、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和会计 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 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舍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 资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 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 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 第5位舍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 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 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 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八、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和会计 核算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 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发生净值计算错 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 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 当事人追偿。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 )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发生净值 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 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九、基金收益分 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 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 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 红方式;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 可能有所不同。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九、基金收益分 配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基 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 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基 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执行。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新 增) 3、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十一、基金费用 … (新增) (四)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年费率为0.6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 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十一、基金费用 (四)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 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十一、基金费用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 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 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 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 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出具正式 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的收款账户。 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 提前5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 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 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 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 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基金销售服务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 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收款账 户。 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 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十六、托管协议 的变更、终止与 基金财产的清 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7.基 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 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7.基 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 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 基金份额各自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 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额类 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