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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华证价值优选50指数发起式A(02397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437068
基金代码 023979
公告日期 2025-04-15
编号 6
标题 诺德华证价值优选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华证价值优选50指数发起式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信息全文 诺德华证价值优选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华证价值优选50指数发起式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4月14日
送出日期:2025年4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诺德华证价值优选50指数发起式 基金代码 023979
下属基金简称 诺德华证价值优选50指数发起式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3979
基金管理人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王恒楠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1月10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章“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华证价值优选50指数。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除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分股以外的其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1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华证价值优选50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华证价值优选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0,000元 1.00%
1,000,000元≤M<5,000,000元 0.80%
M≥5,000,000元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元 1.20%
1,000,000元≤M<5,000,000元 1.00%
M≥5,000,000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180日 0.10%
N≥180日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 相关服务机构
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
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基金估值风险、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具有对
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
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1)指数化投资相关的风险
①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券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
可能存在偏离。
②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
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③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券或变更编制方法、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配股或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券在标的
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成份券派发现金红利、新股市值配售、成份券摘牌、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
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以及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等因素使本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④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00%以内,但因标的
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
较大偏离。
⑤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
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
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
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
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⑥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券停牌时,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
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可能面临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汇率风险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3)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杠杆投资风险、不适当估值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等。
(4)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
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
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6)若基金管理人将来推出追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在不改变本基金投
资目标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变更为该ETF的联接基金。投资者还有可能面临《基金合同》相应修改的风险。
(7)《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本基金有面临自动清算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本基金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uodefund.com】【400-888-0009】
1、《诺德华证价值优选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德华证价值优选50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诺德华证价值优选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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