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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石元鑫混合发起式A(02352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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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431710 | ||||||||
基金代码 | 023526 | ||||||||
公告日期 | 2025-04-09 | ||||||||
编号 | 6 | ||||||||
标题 | 凯石元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凯石元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04月07日 送出日期:2025年04月0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凯石元鑫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23526 基金简称A 凯石元鑫混合发起式A 基金代码A 023526 基金简称C 凯石元鑫混合发起式C 基金代码C 023527 基金管理人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03月0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李琛 2025年03月06日 2005年02月26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精选个股和严格的风险控制,追求基金长期资产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和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 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基本面分析为基础,采用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主要从公司的盈利能力、自由现金流状况、估值水平、行业地位等角度,同时结合事件驱动分析策略,综合评价个股的投资价值,选择估值合理、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进行投资。 (1)价值投资策略价值投资策略是通过寻找价值被低估的股票进行投资。本基金将根据不同行业特征和市场特征,综合运用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PEG、EV/EBITDA 和自由现金流折现等估值指标,精选价值被低估的行业龙头公司进行投资。 (2)事件驱动策略本基金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事件驱动的投资机会,包括公司资产重组、资产注入、兼并收购、股权变动、再融资、管理层变动、股权激励计划、新产品研发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方向、行业地位、核心竞争 力产生重要影响的事件进行合理细致的分析,选择基本面向好的公司进行投资。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策略。重点关注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公司;企业盈利前景广或成长空间较大的公司;与 A 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后)×2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A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风险收益特征C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详见《凯石元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凯石元鑫混合发起式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 1.20% 100万元≤M 1.00% 200万元≤M 0.60% M≥500万元 1000元/笔 申购费(前收费) M 1.5% 100万元≤M 1.2% 200万元≤M 0.80%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 凯石元鑫混合发起式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 1.50% 7日≤N 0.50% N≥30日 0.00% 认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60%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及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中,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受资产配置策略影响较大,类别资产配置可能会因宏观经济运行态势、 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 2、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需承受投资股指期货带来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 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 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3、本基金可投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股票 期权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衍生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衍生品基础资产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 的交易量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衍生品合约价格和标的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基差风 险;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生品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保证金风险;交 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而产生的信用风险;以及各类操作风险。 4、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 证金交易方式,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头寸所要求的保证 金而面临保证金风险。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风险。另外,国债期货在对冲 市场风险的使用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为国债期货合约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基差风 险。 5、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但仍或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 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市场利率波动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6、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 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 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7、汇率风险: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 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 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 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8、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 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 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 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香港市场证券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交易价格并无涨 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港股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只有沪深港三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 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因此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 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 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 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 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 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 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 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 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 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 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9、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10、融资业务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1)可能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融资业务具有杠杆效应,它在放大投资收益的同时也必然放大投 资风险。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交易时,既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下跌带来的风险,又得承 担融资买入股票带来的风险,同时还须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费用,由此承担的风险可能远远超过普通 证券交易。 2)利率变动带来的成本加大风险:在从事融资交易期间,如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调高,证券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投资成本也因为利率的上调而增加,将面临融资成本增 加的风险。 3)强制平仓风险:融资交易中,投资组合与证券公司间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买卖关系外,还存 在着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于债权债务产生的信托关系和担保关系。证券公司为保护自 身债权,对投资组合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组合担保资产执 行强制平仓,且平仓的品种、数量、价格、时机将不受投资组合的控制,平仓的数额可能超过全部负 债,由此给投资组合带来损失。 4)外部监管风险:在融资交易出现异常或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和证 券公司都将可能对融资交易采取相应措施,例如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和强制平仓的 条件等,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这些措施将可能给本金带来杠杆效应降低、甚至提前进入追加担保 物或强制平仓状态等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 融资业务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当基金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或上市证券价格波动导致 担保物价值与融资债务之间的比例低于平仓维持担保比例,且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追加担保物时面 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3)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指交易对手违约产生的风险。一方面,如果证券公司没有按照融资合同的要求履 行义务可能带来风险;另一方面,若在从事融资交易期间,证券公司融资业务资格、融资业务交易 权限被取消或被暂停,证券公司可能无法履约,则投资组合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 11、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 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 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投资于存托凭证可能会面临由于境内外市场上市交易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等差异带来的相关成本和投资风险。在交易和持有存托凭证过程中需 要承担的义务及可能受到的限制,应当关注证券交易普遍具有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 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12、发起式基金的特有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故投资者还可能面临本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2月17日证监许可【2025】30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vstonefund.com][客服电话:021-60431122] 1、《凯石元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凯石元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凯石元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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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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