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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源短融债B(00194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43153
基金代码 001941
公告日期 2014-10-22
编号 4
标题 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集中赎回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3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
集中赎回期 2014年10月23日-2014年10月2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 集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集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为集中赎回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放申购业务,在本基金基金份额全部转换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安排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管理人将于集中申购开始前2个工作日公告集中申购期及申购相关安排,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自集中申购期结束后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开始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 集中赎回业务规则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限制,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4.2 赎回费率
集中赎回期内赎回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由于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管理费于集中赎回期的前一日一次性计提,集中赎回开放期第一天的基金份额净值与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相比将会下降,具体管理费收费标准详见基金合同约定。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在集中赎回期内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末自动转换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同时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具体转换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未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北京小组、上海小组)和网上直销。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集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查阅相关法律文件。
9.2 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3‐8088(免长途电话费)、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rtfund.com 了解相关情况。
9.3 风险提示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在集中赎回期内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末自动转换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型后的"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资产支持证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资产。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以及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纯债部分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短期融资券和超级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1年之内的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的比例不低于投资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该债券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上述所指短融包括短期融资券和超级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1年之内的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债券型基金产品,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做投资决策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10月22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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