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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纳斯达克1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01529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430806
基金代码 015299
公告日期 2025-04-09
编号 1
标题 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调整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同时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4月9日起调整华夏纳斯达克1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纳斯达
克1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类基金份额代码:015299(人民币)、015518
(美元现汇),C类基金份额代码:01530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定
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即自2025年4月9日起,单个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
机构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纳斯达克100ETF发起式联接
(QDII)A(人民币)或华夏纳斯达克100ETF发起式联接(QDII)C的金额各
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元,单个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单日累计申
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纳斯达克1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美元
现汇)的金额应不超过27,000美元;单个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单日累计申购(含
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纳斯达克1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人民币)或
华夏纳斯达克100ETF发起式联接(QDII)C的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
1,000元,单个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
纳斯达克1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美元现汇)的金额应不超过140美元。
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
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各
销售币种的业务开放状态遵循其各自规定。投资者于2025年4月8日15:00后
提交的本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视同2025年4月9日的申购(含定
期定额申购)申请,亦受上述限额限制。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
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
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九日
基金信息类型 暂停/恢复申购、赎回、转换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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