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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全球中证沪港深300指数增强A(02320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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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418208 | ||||||||
基金代码 | 023203 | ||||||||
公告日期 | 2025-04-02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兴证全球中证沪港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证全球中证沪港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证全球中证沪港深3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232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4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兴证全球中证沪港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证全球中证沪港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规定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证全球中证沪港深300指数增强A 兴证全球中证沪港深300指数增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3203 023204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1958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28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5年4月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953 份额级别 兴证全球中证沪港深300指数增强A 兴证全球中证沪港深300指数增强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4,992,616.87 206,249,935.49 311,242,552.3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34,155.10 82,558.11 116,713.21 募集份额(单 有效认购份额 104,992,616.87 206,249,935.49 311,242,552.36 兴证全球中证沪港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34,155.10 82,558.11 116,713.21 合计 105,026,771.97 206,332,493.60 311,359,265.57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387,234.39 51,433.64 438,668.0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3687% 0.0249% 0.140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5年4月1日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 担。 3、“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 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数)。 4、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A份额的数量区间为 0份,持有本基金C份额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A份额的数量区间为10 万份至50万份(含),持有本基金C份额的数量区间为0份。 5、“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本基金A、C份额有效认购户数加总。 6、上述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为确认份额,已扣除认购费,并包含利息结转份额。 兴证全球中证沪港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 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780099、021-38824536或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或 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 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 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面临海外市场风险、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 港股通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交收制度 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港股通标的权益分派、转换等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 兴证全球中证沪港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及其他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 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 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中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且投资科创板股票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 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 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并非必 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投资决策和风 险管理,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 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 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 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的内容。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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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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