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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增利增强债券A(00442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414178
基金代码 004427
公告日期 2025-04-01
编号 1
标题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增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交银施罗德增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
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决定
自2025年4月2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交银施罗德增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自2025年4月2日,本基金在原有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额)的基础上增加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3844),并于当日起开通D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仍保留为对应的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基
金代码:A类004427,C类004428),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
率结构均保持不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自首笔D类基金份额申购的确认日(含
当日)起计算,首笔D类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前,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按照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披露。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各类基
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D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1、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非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9%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0.7%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0.6%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4%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交易1200元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D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
定申购费率,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D类基金份额特定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36%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0.21%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0.12%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08%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交易1200元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
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D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以上(含) 0
注: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D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
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
台(网站及手机APP,下同)。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2、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非直销机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D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1、申购金额的限制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万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
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
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
低金额为单笔1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
整。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
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
回份额高于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若当
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
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
额和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D类基金份额及上述调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本
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部分
基本信息。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为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所
作出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
2、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4月2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
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und001.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本次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发布,供投资者查阅。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
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咨
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
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1:《交银施罗德增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第二部分 释义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增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48、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后端认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增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48、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后端认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D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后端认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 八、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后端认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
份额。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D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1、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支付申购费用,申购B类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2、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1、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支付申购费用,申购B类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B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6、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确认并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不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5、本基金A类、B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6、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确认并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不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阮红二、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田国立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一、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张宏良二、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张金良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四、估值程序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五、估值错误的处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4位以内(含第4位)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七、基金净值的确认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四、估值程序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五、估值错误的处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4位以内(含第4位)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七、基金净值的确认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B类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收益分配原则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由于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 三、收益分配原则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由于本基金A类、B类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B类以及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四)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七)临时报告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四)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七)临时报告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等相应修订。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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