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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REIT(50801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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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93185 | ||||||||
基金代码 | 508015 | ||||||||
公告日期 | 2025-03-31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二次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二次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31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REIT(场内简称:明阳REIT) 公募REITs代码 508015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4年7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公募REITs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6.1911 基准日公募REITs可供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3,914,311.14 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公募REITs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 6.13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24年第二次分红 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少收益分配一次。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年4月2日 除息日 场内:2025年4月3日场外:2025年4月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4月9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不支持红利再投资。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上表内2025年4月9日为场内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外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4月7日。 2、现金红利款将于2025年4月7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并结合基础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期初现金余额、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安全留存现金、偿还相关资金、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等资本性支出、归属于过渡期可供分配金额、保理可提款金额、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其他预留等确定可供分配金额。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基金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金额为123,914,311.14元,其中包含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金额24,399,510.58元(本可供分配金额根据经审计的年度净收入扣除了运营支出的部分考核保证金并计提了固定管理费2及浮动管理费)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理基准日)满足条件的国补应收账款对应的保理可提款金额102,870,578.66元(含税,扣税后该部分对应的可供分配金额为99,514,800.56元)。本次分红拟分配122,760,000.00元,分配比例达99.07%。 最终实际分配金额与拟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进行相关咨询。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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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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