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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健康产业混合A(02055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368965
基金代码 020558
公告日期 2025-03-27
编号 1
标题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28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原1.2%调低至0.8%。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因调低基金管理费率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工银瑞信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选择在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出具划款指令,也可授权基金托管人进行费用自动支付处理,如选择自动支付,基金管理人应确保支付当日账户余额充足,如因资金余额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自动支付无法进行,基金管理人应另行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选择在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出具划款指令,也可授权基金托管人进行费用自动支付处理,如选择自动支付,基金管理人应确保支付当日账户余额充足,如因资金余额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自动支付无法进行,基金管理人应另行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内容 内容
十一、基金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选择在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出具划款指令,也可授权基金托管人进行费用自动支付处理,如选择自动支付,基金管理人应确保支付当日账户余额充足,如因资金余额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自动支付无法进行,基金管理人应另行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选择在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出具划款指令,也可授权基金托管人进行费用自动支付处理,如选择自动支付,基金管理人应确保支付当日账户余额充足,如因资金余额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自动支付无法进行,基金管理人应另行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信息类型 调整费用,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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