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交银中证环境治理指数(LOF)C(013413)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4354439 | ||||||||
基金代码 | 013413 | ||||||||
公告日期 | 2025-03-20 | ||||||||
编号 | 10 | ||||||||
标题 | 关于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3月21日起,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相应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本次调整后,基金管理人旗下全部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1 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上证180公司治理ETF 510010 2 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深证300价值ETF 159913 3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 164905 4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交银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LOF) 164906 5 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交银中证环境治理指数(LOF) 164908 6 交银施罗德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中债1-3年农发债指数 006745 7 交银施罗德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创业板50指数 007464 8 交银施罗德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中债1-3年政金债指数 009315 二、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等章节中的有关内容,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各基金的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5年3月2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以交银施罗德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10、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4、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所签订的指数许可使用协议的约定计提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具体费率、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第10-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第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5、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等相应修订。 |
||||||||
基金信息类型 | 调整费用,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