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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01572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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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51003 | ||||||||
基金代码 | 015726 | ||||||||
公告日期 | 2025-03-18 | ||||||||
编号 | 6 | ||||||||
标题 |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 ||||||||
信息全文 |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人: 感谢您选择由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在您签署 本风险揭示书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 及《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 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具体内容。凡填写并签署本风险揭示 书的客户,将视为已了解并认可上述文件内容,对本基金可能发生的风险有了足 够的了解和认识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本基金带来的财务损益和法律责任。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 益承诺。基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 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能取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 本基金不保本,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 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在投资之前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与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已通过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和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cgf.cn 进行了公开披露),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权益资产的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费率水平等情况,确保在符合预计投资期 限、风险偏好与风险承受能力的前提下谨慎投资本基金。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须了解本基金以下投资内容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目标日期为 2045 年 12 月 31 日。目标日期前(含该日),本基金采 用目标日期策略,依照设定的下滑曲线进行大类资产配置,随目标日期临近逐渐 降低权益类资产的比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QDII 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 金和黄金 ETF,下同)、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公募 REITs”)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 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 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 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分级基金、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目标日期(即 2045 年 12 月 31 日)前(含该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含 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 资产的 6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 商品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10%,投资于 QDII 基金及香港互认基金的 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目标日期(即 2045 年 12 月 31 日)前(含该日),主要运用目标日 期策略进行资产配置,构建下滑曲线,确定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 例。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趋势上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 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1、资产配置策略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本基金是养老目标日期基金。本基金在预先设定的下滑曲线范围内通过战略 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确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根据本基金下滑曲线模型,本基金在采用目标日期策略投资的不同时间段内, 持有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遵从下表约定: 时间段 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 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下限 基金成立日-2024/12/31 60% 45% 2025/1/1-2027/12/31 60% 44% 2028/1/1-2030/12/31 60% 35% 2031/1/1-2033/12/31 56% 31% 2034/1/1-2036/12/31 54% 29% 2037/1/1-2039/12/31 44% 19% 2040/1/1-2042/12/31 34% 9% 2043/1/1-2045/12/31 32% 7% 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是指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和满足下述 条件之一的混合型基金: ① 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应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② 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含存托凭证)资 产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在实际投资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 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 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 目标日期基金资产配置策略的核心在于下滑曲线模型的设计,资产配置比例 在投资者生命周期中是动态变化的,本基金的目标日期设定为 2045 年 12 月 31 日。下滑曲线模型的设计采用随机模拟和动态规划技术,具体设计过程中,基于 谨慎的长期资本市场假设,在借鉴海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了中国本土化实际 情况,综合考虑了跨生命周期的人力资产、金融资产、预期寿命、风险承受能力 等多重要素进行优化求解。本基金以实现投资者养老金财富稳健增值为目标,在 实际投资过程中,会根据宏观经济、资本市场形势、政策、估值等要素进行评估 分析,形成各类资产中短期的趋势判断,在约定范围内开展战术资产配置调整, 战术调整过程中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在下滑曲线中枢基础上进行上下偏离,但偏 离范围不得超过上下限范围。 本基金的预设下滑路径以及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下限范围具体如下: 时间段 下滑曲线中枢 上限 下限 基金成立日-2024/12/31 60% 60% 45%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2025/1/1-2027/12/31 59% 60% 44% 2028/1/1-2030/12/31 50% 60% 35% 2031/1/1-2033/12/31 46% 56% 31% 2034/1/1-2036/12/31 44% 54% 29% 2037/1/1-2039/12/31 34% 44% 19% 2040/1/1-2042/12/31 24% 34% 9% 2043/1/1-2045/12/31 22% 32% 7% 2、基金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备选基金进行深入 的评估分析,精选风格清晰、业绩稳定、投资能力出色的优秀基金作为子基金构 建投资组合。 (1)基本条件 本基金投资的子基金首先需满足如下条件: 1)除指数基金、ETF 和商品基金外,子基金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 2 年,最近 2 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 2 亿元; 2)子基金为指数基金、ETF 和商品基金等品种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 1 年, 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 1 亿元; 3)子基金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 4)子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经理最近 2 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被投资子基金条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 准。 (2)子基金的定量评估方法 0% 10% 20% 30% 40% 50% 60% 70% 2024年 2025年 2028年 2031年 2034年 2037年 2040年 2043年 2045年 目标退休日期 下滑曲线中枢 上限 下限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在定量研究方面,重点从基金的业绩表现、风险控制、基金风格、基金组合 分析等方面进行多角度分析,并根据基金品种分类设定指标权重,综合打分进行 排序后,优选同类基金中排名靠前具有投资价值的基金。 1)业绩表现主要包括历史收益率、相对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夏普比率、信 息比率、相对排名等; 2)风险控制主要包括波动率、最大回撤、相对基准的最大回撤、流动性和 跟踪误差等; 3)风格分析主要包括基金的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重仓持股、重仓持债、 择时能力、个股选择能力、个券选择能力等; 4)组合分析主要包括基金的仓位变动、成交量情况、持有人结构等。 (3)子基金的定性评估方法 定性研究主要从备选子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两方面进行评估。对基 金管理人的定性分析重点考察管理资产规模、过往发行基金产品的表现、投研团 队综合实力、团队稳定性以及风险合规控制能力; 对基金经理的定性分析重点考察从业经验、投资理念、历史管理产品的业绩 表现、获奖情况等; 本基金将通过长期持续追踪备选子基金表现,定期更新并选择业绩优秀、风 格稳定的子基金。考虑到费率影响,在同等条件下,本基金将优先选择本基金管 理人旗下的基金。 (4)公募 REITs 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 REITs。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 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 REITs 的投资 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 REITs 进行投资。本基金根 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 REITs,但 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 REITs。 3、股票投资策略 在注重控制证券市场波动带来的下行风险及追求一定安全边际的基础上,本 基金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的方式,精选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构 建投资组合。一方面“自上而下”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环境、股债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资产相对性价比、市场情绪、行业发展、估值、盈利等进行全面和深入的研究, 确定股票投资组合的切入时机、行业配置及投资比例等;另一方面,依托基金管 理人权益投资研究团队的力量,通过“自下而上”对重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研究 和挖掘,对股票的投资价值、成长性以及风险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筛选并确认 估值合理、基本面良好且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 将重点关注:在港股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具有行业稀缺 性的香港本地和外资公司;港股市场在行业结构、估值、AH 股折溢价、分红率等 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本基金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依照基金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 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和判断,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 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4、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流动性管理和提高基金资产投资收益的目标,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 形势、未来市场利率水平趋势以及信用环境的预期,结合财政政策、货币政策、 流动性等因素,考虑不同债券品种的流动性、信用风险、对利率变化的敏感性等 特征,综合运用久期策略、骑乘策略、杠杆策略、现金管理策略等多种方式,确 定债券组合的合理期限结构和各债券品种的配置比例,力图参与债券市场上涨机 会,增厚基金资产收益。 5、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行业景气度、成长 性、核心竞争力等基本面分析,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研判发行公司的投 资价值;基于对利率水平、票息率及派息频率、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其 债券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评估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转换期权价 值。综合以上因素,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定价分析,制定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水平,资产支持证券的存续期限、发行条款、偿 付结构、信用增级方式、基础资产的质量、交易结构、现金流、资产池结构及行 业特征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并充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和操作风险,在收益和风险相匹配的基础 上,严格挑选投资品种,以获取长期稳定收益。 7、风险控制策略 (1)风险的定义 本基金定位于满足养老需求的长期投资,因此将从长期和短期两个方面定义 下滑曲线的“风险”。其中:长期风险为收益水平不足,或称为长寿风险;短期 风险为业绩不确定性过高,即波动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本基金将从绩效评估、下滑曲线、战略及战术资产配置、子基金、合规性监 控等方面控制组合风险。其中: 本基金主要通过绩效评估来识别和评估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来源,从而针对 性的采用相应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措施管理基金的风险。对下滑曲线的风险控制主 要体现为通过资产端和负债端相关参数假设,设置合理的长期收益和风险目标。 在战略及战术资产配置层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分析经济和资本市场周期中 的风险收益水平的新变化,在下滑曲线资产配置比例的基础进行微调,一方面使 得组合可以规避极端风险,另一方面则确保本基金的收益实现符合养老长期目标。 对子基金的风险控制则主要体现为对子基金主动管理风险、回撤风险、风格漂移 风险等均设定专门指标进行跟踪;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还将重视对合规性风险的 控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专人专岗,保障基金运作合规;制定基金池制度, 严控基金准入并进行定期复核;关注本基金资产配置相对下滑曲线的偏离程度是 否合规,并在基金风险敞口较大时及时提示基金经理控制回撤。 8、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 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 明书更新中公告。 (四)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X×90%+中证港股通综 合指数(CNY)×X×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总值)收益率×(1-X) X 取值范围见下表: 时间段 X 的取值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基金成立日-2024/12/31 60% 2025/1/1-2027/12/31 59% 2028/1/1-2030/12/31 50% 2031/1/1-2033/12/31 46% 2034/1/1-2036/12/31 44% 2037/1/1-2039/12/31 34% 2040/1/1-2042/12/31 24% 2043/1/1-2045/12/31 22% 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由沪深 A 股中规模大、流动 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 300 只股票组成,以综合反映沪深 A 股市场整体表现。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 公司证券作为样本,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具有良好市场代 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总值)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隶属 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指数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指数成份券种包括国债、企业债等主要债券 品种,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综合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 金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采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比较客观地 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若今后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发布或更改名称,或者未来法律法规发 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 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履行适当程序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 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养老目标基金,目标日期为 2045 年 12 月 31 日。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目标日期止,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将 随着时间逐渐接近目标日期而逐步降低。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 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 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六)基金的转型 1、转型的条件 目标日期到期后(即自 2046 年 1 月 1 日起),本基金将自动转型为“银河悦 欣稳健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届时本基金将变更基金名称,同时转为每个 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的运作模式,并对目标日期之后的申购份额不再设置最短持 有期限。由上述情形导致本基金运作方式转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对于 2046 年 1 月 1 日基金转型之前已确认的基金份额,若其申购确认日至 目标日期不满三年的,相应基金份额可以在目标日期到期后(即自 204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不再受最短持有期限限制。 2、基金转型后的名称及申赎安排 本基金自 2046 年 1 月 1 日起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的运作模式后,基金名 称变更为“银河悦欣稳健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并在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同时,本基金对目标日期之后的申购份额不再设置最短持有 期限,上述变更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基金转型的具体安排请见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转型后的投资 本基金转型为银河悦欣稳健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后,基金的投资目标、 资产配置策略等发生变化,具体投资安排详见基金合同,其中: (1)投资目标 通过资产配置模型,优化资产配置比例,努力提高风险调整后收益,力争获 取长期稳健回报。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QDII 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 金和黄金 ETF,下同)、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公募 REITs”)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 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券、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 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分级基金、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目标日期到期后(即自 2046 年 1 月 1 日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 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30%,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 场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15%;投资于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 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 约定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60%的混合型基金;(2) 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 例均不低于 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3)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本基金采用战略资产配置与战术资产配置、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 法实现不同类别资产的配置。在战略配置中枢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 运行周期、货币与财政政策形势、资金面供求变化、证券市场走势与估值水平等 综合分析,结合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投资机会评估,在一定范围内动态调 整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追求风险调整后的最大收益。 2)基金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备选基金进行深入 的评估分析,精选风格清晰、业绩稳定、投资能力出色的优秀基金作为子基金构 建投资组合。 ①子基金的定量评估方法 在定量研究方面,重点从基金的业绩表现、风险控制、基金风格、基金组合 分析等方面进行多角度分析,并根据基金品种分类设定指标权重,综合打分进行 排序后,优选同类基金中排名靠前具有投资价值的基金。 A、业绩表现主要包括历史收益率、相对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夏普比率、信 息比率、相对排名等; B、风险控制主要包括波动率、最大回撤、相对基准的最大回撤、流动性和 跟踪误差等; C、风格分析主要包括基金的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重仓持股、重仓持债、 择时能力、个股选择能力、个券选择能力等; D、组合分析主要包括基金的仓位变动、成交量情况、持有人结构等。 ②子基金的定性评估方法 定性研究主要从备选子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两方面进行评估。对基 金管理人的定性分析重点考察管理资产规模、过往发行基金产品的表现、投研团 队综合实力、团队稳定性以及风险合规控制能力; 对基金经理的定性分析重点考察从业经验、投资理念、历史管理产品的业绩 表现、获奖情况等; 本基金将通过长期持续追踪备选子基金表现,定期更新并选择业绩优秀、风 格稳定的子基金。考虑到费率影响,在同等条件下,本基金将优先选择本基金管 理人旗下的基金。 ③公募 REITs 投资策略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 REITs。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 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 REITs 的投资 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 REITs 进行投资。本基金根 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 REITs,但 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 REITs。 3)股票投资策略 在注重控制证券市场波动带来的下行风险及追求一定安全边际的基础上,本 基金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的方式,精选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构 建投资组合。一方面“自上而下”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环境、股债 资产相对性价比、市场情绪、行业发展、估值、盈利等进行全面和深入的研究, 确定股票投资组合的切入时机、行业配置及投资比例等;另一方面,依托基金管 理人权益投资研究团队的力量,通过“自下而上”对重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研究 和挖掘,对股票的投资价值、成长性以及风险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筛选并确认 估值合理、基本面良好且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 将重点关注:在港股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具有行业稀缺 性的香港本地和外资公司;港股市场在行业结构、估值、AH 股折溢价、分红率等 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本基金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依照基金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 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和判断,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 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4)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流动性管理和提高基金资产投资收益的目标,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 形势、未来市场利率水平趋势以及信用环境的预期,结合财政政策、货币政策、 流动性等因素,考虑不同债券品种的流动性、信用风险、对利率变化的敏感性等 特征,综合运用久期策略、骑乘策略、杠杆策略、现金管理策略等多种方式,确 定债券组合的合理期限结构和各债券品种的配置比例,力图参与债券市场上涨机 会,增厚基金资产收益。 5)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行业景气度、成长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性、核心竞争力等基本面分析,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研判发行公司的投 资价值;基于对利率水平、票息率及派息频率、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其 债券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评估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转换期权价 值。综合以上因素,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定价分析,制定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水平,资产支持证券的存续期限、发行条款、偿 付结构、信用增级方式、基础资产的质量、交易结构、现金流、资产池结构及行 业特征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并充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 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和操作风险,在收益和风险相匹配的基础 上,严格挑选投资品种,以获取长期稳定收益。 7)风险控制策略 为了保障组合获取较好的长期业绩,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产品表现并定期 进行回顾分析,审视各类资产实际配置比例情况,避免组合在单一资产类别/风 格上面有过于集中的暴露;当基金资产的波动率超过一定阈值,基金管理人将降 低风险贡献度较高的资产的比例,并提高风险贡献度较低的资产比例,以维持基 金整体的波动性在预定范围内。同时,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公开信息对子基金进行 持仓分析,估算基金整体行业分布和个股集中度情况,避免基金的投资风格过于 集中。另外,当出现子基金的投资风格发生显著偏移、投资策略发生实质性改变、 投资团队发生重要变化等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将对子基金重新进行评估和调整, 保证基金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4)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总值)收益率*8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5% 若今后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发布或更改名称,或者未来法律法规发 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 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履行适当程序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 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及股票型基 金中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 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须了解本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用 (一)本基金的管理费及托管费 1、目标日期前的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管理 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 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80%年费率计提。 2、目标日期前的托管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托管 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 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5%年费率计提。 3、本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具体计算方法、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 (二)本基金的认购费、申购费及赎回费 1、认购费 本基金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 按单笔认购申请分别计算,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80%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50%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30%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笔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申购费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本基金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 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00%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60%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40%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 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赎回费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30 日、少于 9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90 日但少于 18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 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180 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 回费。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具体持有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180 日 0.5% N≥180 日 0 在目标日期(即 204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含该日),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 份额设定三年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三年内不得赎 回。投资人的每笔认购/申购申请确认的基金份额需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 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三年后的年度对日(含 该日)起方可办理赎回业务,不收取赎回费。 在目标日期到期后即自 2045 年 12 月 31 日次日(即 2046 年 1 月 1 日)起, 本基金将转型为“银河悦欣稳健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对于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 2046 年 1 月 1 日基金转型之前已确认的基金份额,若其申购确认日至目标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日期不满三年的,相应基金份额可以在目标日期到期后(即自 2046 年 1 月 1 日 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不再受最短持有期限限制,并根据实际持有期限计算赎 回费。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目标日期到期后(即自 2046 年 1 月 1 日起)申购 的基金份额,将根据实际持有期限计算赎回费。 4、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的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的(ETF 除 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招募说 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如有)等销 售费用。 (三)基金转型后的费用 1、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管理 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 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60%年费率计提。 2、本基金转型后其他费率不变。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须了解并承受以下主要风险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 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净值会因为持有基金的基金份额 净值的变动而产生波动,持有基金的相关风险会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具有如下特有风险: 1、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 益承诺。基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 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能取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 本基金不保本,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 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2、资产配置比例与下滑曲线预设的配置目标比例出现差异的风险 目标日期(即 204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含该日),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 略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根据设计的下滑曲线确定权益类资产与非权益类资产的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配置比例范围,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结合经济状况与市场环境确定 各时间段的权益类资产与非权益类资产具体配置比例,因此本基金的各时间段的 实际资产配置比例可能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出现差异。此外,若相关政策和经济情 况、人口结构、市场因素等较前述方法模拟预期的情况相比发生较大变化,基金 管理人可对下滑曲线及各时间段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请投资者予 以特别关注。 3、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的锁定风险 目标日期(即 204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含该日),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 额设定三年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得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 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目标日期到期后(即自 2046 年 1 月 1 日起),本基金 自动转型为“银河悦欣稳健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不再设定最短持有期限。 4、投资基金所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由此可能面临如下风 险: (1)被投资基金的业绩风险。本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 80%,因此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建立在被投资基金本身投资目标实现的基 础上。如果由于被投资基金未能实现投资目标,则本基金存在达不成投资目标的 风险。 (2)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在一定程 度上取决于卖出或赎回持有基金所得款项的到账时间,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长, 受此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较晚。 本基金持有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其估值须待持有的公开募集证券基 金净值披露后方可进行,因此本基金的估值和净值披露时间较一般证券投资基金 为晚。 (3)双重收费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全市场基金,投资于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时,存在本基金与被投资基金各类基金费用的双重收取情况,相较于其他基金产 品存在额外增加投资者投资成本的风险。 (4)持有基金的风险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面临海外市场风 险、汇率风险、政治管制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商品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商品基金可能面临的商品价格波 动风险、投资商品期货合约的风险、盯市风险等商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 REITs,将面临投资公募 REITs 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 于: 1)价格波动风险。公募 REITs 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 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 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 REITs 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 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公募 REITs 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 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 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 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 此外,公募 REITs 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 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3)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公募 REITs 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申请在交易所上市,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将根据相关交易规则确 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可能受诸多因素影响;此外,公募 REITs 还将按照相关 业务规则、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估值并披露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由于基金份额交 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形成机制以及影响因素不同,存在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相对 于基金份额净值折溢价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公募 REITs 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 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此外,公募 REITs 持有基础设施资产支持 证券全部份额,如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处置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可能会由于基 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较弱而带来损失(如证券不能卖出或贬值出售等)。 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通过项目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可能会存在无法 处置及变现的风险。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5)政策调整风险。公募 REITs 存在因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政策修改等 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变化,使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例如: 公募 REITs 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 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 监管机构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导致基金估值方法的调整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相 关法规的修改导致基金投资范围变化,基金管理人为调整投资组合而引起基金净 值波动等。 6)终止上市风险。公募 REITs 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 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本基金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5)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 ETF、LOF、上市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交易,由此可 能面临交易量不足所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的折溢价 风险以及被投资基金暂停交易或退市的风险等。 (6)被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 具体包括基金投资风格漂移风险、基金经理变更风险、基金实际运作风险以 及基金产品设计开发创新风险等。此外,封闭式基金到期转开放、基金清算、基 金合并等事件也会带来风险。虽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从基金风格、投资能力、管 理团队、实际运作情况等多方面精选基金投资品种,但无法完全规避基金运作风 险。 (7)被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 基金的投资业绩会受到基金管理人的经营状况的影响。如基金管理人面临的 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变化均会导致基 金投资业绩的波动。虽然本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 能完全规避。 特别地,在本基金投资策略的实施过程中,可将基金资产部分或全部投资于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在这种情况下,本基金将无法通过投资多样化来 分散这种非系统性风险。 (8)被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各类其他基金,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导致被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操作、基金运作方式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 本基金的收益水平。 5、持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基金的相关风险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 风险。 6、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 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但会根据市 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投资策略的需要进行调整,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 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资产若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 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具体如 下: (1)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若投资,则在市场进入、 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 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 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下参与 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香港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 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 波动; 2)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 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 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港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联合交易所将可能停市,本基金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 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本基金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 股通交易的风险; 4)本基金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 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 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 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 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 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 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 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 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6)汇率风险。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 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 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 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面 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7)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港股通业务实施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开市前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持续交易时段或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港股通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 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7、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存在潜 在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可能在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无 法卖出所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8、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一般都针对特定机构投资人 发行,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抵押资产的流 动性一般较差,因此,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组合资产净值带来一定的风险。 另外,资产支持证券还面临提前偿还和延期支付等风险。 9、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 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10、其他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和决策过程决定了本基金具有其他投资风险。例如,本基 金还投资于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等品种,相应的市场波动也可能给基金财产带来较 高的风险。 11、发起式基金以及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 于 1000 万元,且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 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所持有的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 另外,《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 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二)本基金的其他风险还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 险、未知价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 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具体请详细阅读招募说明 书“风险揭示”部分。 四、投资者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之前,请务必通过正规的途径,对自己 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要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做一个客观合理的评估,做好 自己的资产配置组合,从而能够更好的进行未来的理财规划。 本风险揭示书未尽事宜,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 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损失的所有因素。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 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销售机构以电子形式签署本风险揭示书,即表明其已了 解本基金的产品特征,并愿意承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风险,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签 署纸质版风险揭示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本基金的投资者,本人/机构已充分了解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自愿自行承担投资本基金所面临的风险。本人/机构做出以下陈述和声明,并确 认其内容的真实和正确: (一)本人/机构已阅读并理解《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 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 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以上材 料的各项内容具有清晰的认识并充分理解其全部含义,并愿意自行承担购买本基 金的法律责任。 (二)本人/机构已充分理解相关权利、义务、本基金运作方式及风险收益特 征,在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后决定购买本基金,愿意承担由上述风险引致 的全部后果。 (三)本人/机构知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 应当对本基金的收益状况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银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四)本人/机构知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五)本人/机构知晓,本基金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 (六)本人/机构知晓,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因此投资本基金后, 本人面临三年内无法赎回的流动性风险。 (七)本人/机构知晓,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存在发起式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的风险。 本人/本单位已经阅读风险提示并完全理解上述内容,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 本基金的风险。 基金投资者(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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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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