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圆信永丰兴源A(001965)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4350707 | ||||||||
基金代码 | 001965 | ||||||||
公告日期 | 2025-03-1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圆信永丰兴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相互转换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圆信永丰兴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 金份额代码:001965,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1966)的基金管理人为圆信永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 《圆信永丰兴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5 年 3 月 18 日起对本基金 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同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并 对基金合同和《圆信永丰兴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 称“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规则 1、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 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具有多种类别份额(各分设不同代码),且登记在同一 注册机构,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其他类份额。 如某只基金具有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 A 类份额转换成同 只基金的 C 类份额或将其持有的 C 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 A 类份额。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间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该基金最低 赎回份额的规定。 3、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原持有期限不延续计算。即转 入份额在赎回或转出时,按持有时段适用的赎回费档次计算赎回费的,该持有时 段为该部分份额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期限。 4、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不同份额类别转换遵循“先进先 出”的原则。 5、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份额必须处 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转换业务。 6、本业务与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可以相互转换的原有业务不产生 冲突。 7、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不同类 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请投资者以相关公告为准。 8、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同一基金不同类 别基金份额之间转换业务的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 则和公告。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只能在同时代理销售该基金多种 类别基金份额的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二、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 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 差费用两部分构成,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份额类别与转入 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类别基 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 0, 则补差费用为 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 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 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资产承担。 三、适用销售渠道及业务办理时间 1、自 2025 年 3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 易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业务,具体执行规则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2、本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四、重要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约 定:“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转换条款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因此,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次对基金合同的修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对应内容也随之相应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及招募说明书。 3、本次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及本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相互转换业 务自 2025 年 3 月 18 日起生效。 4 、 投 资 者 可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07-0088) 或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www.gtsfund.com.cn)咨询相关信息。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 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18 日 附件:圆信永丰兴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 表 基金合同 修订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第二部分 释义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 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 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 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 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 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 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 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 得互相转换。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 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 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 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 相关机构。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 办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 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 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 机构。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 大道 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托管协议 修订章节 原托管协议内容 修订后托管协议内容 一、基金托管协 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 滨中大道 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 167 号四 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26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 字[2005]7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 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 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 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 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 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 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 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 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 上范围凡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 的从其规定)。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26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 字[2005]7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 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 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 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 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 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 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 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 业代理业务;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间转换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