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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华证沪深港红利50指数A(02188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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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46421 | ||||||||
基金代码 | 021881 | ||||||||
公告日期 | 2025-03-13 | ||||||||
编号 | 1 | ||||||||
标题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鑫元华证沪深港红利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鑫元华证沪深港红利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鑫元华证沪深港红利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主代码:021881,以下简称“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公告后即将参与或未来因指数成分股调整可能参与投资的关联方证券包括:南京银行(601009.SH)、南京高科(600064.SH)、农业银行(601288.SH)、农业银行(01288.HK),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本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现将上述证券纳入本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本基金的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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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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