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浦银安盛中证A500指数增强A(02276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345709
基金代码 022768
公告日期 2025-03-12
编号 1
标题 浦银安盛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中证A5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2276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3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浦银安盛中证A500指
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中证A500指数增强A 浦银安盛中证A500指数增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2768 022769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准
予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1677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3月7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
日期 2025年3月1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单位:
户) 5,350
份额级别 浦银安盛中证A500指数
增强A
浦银安盛中证A500指
数增强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单位:
元) 532,200,812.18 596,434,768.44 1,128,635,580.6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
息(单位:元) 233,950.63 250,452.77 484,403.40
募集份
额(单
位 :
份)
有效认购份额 532,200,812.18 596,434,768.44 1,128,635,580.62
利息结转的份额 233,950.63 250,452.77 484,403.40
合计 532,434,762.81 596,685,221.21 1,129,119,984.02
其 中 :
募集期
间基金
管理人
运用固
有资金
认购本
基金情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位:份) 10,002,500.25 0 10,002,500.2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88% 0.00% 0.8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日期为2025年3月4
日,
认购费为固定费用1,
000元
无 无
其 中 :
募集期
间基金
管理 人
的从业
人员认
购本 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
份) 1,032,601.70 10,520.58 1,043,122.28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19% 0.002% 0.0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
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5年3月11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100万份以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100万份以上。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金 10,002,500.25 0.89% 10,002,500.25 0.89%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不低于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 0 0 0 0 -
基金经理等人员 0 0 0 0 -
基金管理人股东 0 0 0 0 -
其他 0 0 0 0 -
合计 10,002,500.25 0.89% 10,002,500.25 0.89%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不低于三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py-ax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成立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