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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纯债债券A(37102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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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35943 | ||||||||
基金代码 | 371020 | ||||||||
公告日期 | 2025-03-01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相互转换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3月1日起,开通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相互转换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转换条款的相应内容。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取消不同基金份额类别的转换限制,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中对该业务的相关条款。《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二、开通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相互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及基金份额范围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371020 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371120 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022294 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份额 (二)、业务规则 1.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具有多种类别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且登记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其他类基金份额。如某只基金产品具有A类份额、B类份额和D类份额,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A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B类份额或D类份额,或将其持有的B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A类份额或D类份额,或将其持有的D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A类份额或B类份额。 2.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该基金最低转换份额的规定。 3.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原持有期限不延续计算。即转入份额在赎回或转出时,按持有时段适用的赎回费档次计算赎回费的,该持有时段为该部分份额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期限。 4.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 5.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转换业务。 6.本业务与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相互转换业务不产生冲突。 7.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请投资者以相关公告为准。 8.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转换业务的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只能在同时代理销售该基金多种类别基金份额的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三)、转换费用的计算 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份额类别与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 0,则补差费用为 0 。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四)、适用销售渠道及业务办理时间 1、自2025年3月1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业务,具体执行规则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2、本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的开放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业务。 三、重要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约定:“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转换条款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次对基金合同的修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对应内容也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3、本次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及本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相互转换业务自2025年3月1日起生效。 4、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咨询相关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日 附件《〈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修订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第一部分前 言和释义 释义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 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 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的行为 释义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 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第二部分基 金的基本情 况 八、基金份额的类型 本基金分为A、B、D三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应在 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其类别, 不同类别的基金 份额适用不同的费率结构, 具体按本基金合同及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A、B、D类基金份额分 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及累计净值, 不同类别的基金 份额不得相互转换。 八、基金份额的类型 本基金分为A、B、D三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应在 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其类别, 不同类别的基金 份额适用不同的费率结构, 具体按本基金合同及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A、B、D类基金份额分 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及累计净值。 第五部分基 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 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 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分为A、B、D三类,投资者在申购时 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但不同的类别之间不得 转换;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 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 原则。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 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 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分为A、B、D三类,投资者在申购时 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 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 原则。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三、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 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 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 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 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 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 公告。 十三、 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 金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 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 与相关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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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间转换,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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