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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增强收益债券A(18001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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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30816 | ||||||||
基金代码 | 180015 | ||||||||
公告日期 | 2025-02-25 | ||||||||
编号 | 1 | ||||||||
标题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及修改资金清算条款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增强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为更好 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 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 自2025年2月26日起对旗下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修改资金清算条款部分内容、更新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 息,据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做相应修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D类基金份额的概况 (一)增设基金份额类别 自2025年2月26日(含2025年2月26日)起,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 础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3513。投资人在2025年2月 26日前(含2025年2月26日)已经持有的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将全部转为A 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8001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新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人申购本 基金时可以自行选择本基金A类或D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 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二)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及D类基金份额均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登记 机构。 (三)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和现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四)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 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者增减销售机 构,并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元 0.90% 50万元≤M<100万元 0.70% 100万元≤M<300万元 0.60% 300万元≤M<500万元 0.4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3、本基金对持续持有D类基金份额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率为 1.50%,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 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0% 7天≤Y<30天 0.30% Y≥30天 0 (五)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将自首笔D类基金份 额申购的确认日起(含当日)计算,并自确认日的次日起在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增设D类基金份额后、首笔D类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 前,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照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披露。 (六)D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1、在本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及赎回时,D 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限制如下表所示: D类基金份额代码 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元) 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元) 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份) 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份) 023513 10 1 10 10 2、直销中心办理业务时以其相关规则为准。本基金销售机构对D类基金份额 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 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3、投资人将所申购的D类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D类基金份额 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二、修改本基金资金清算条款 本基金托管协议中的资金清算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后的托管协议自 2025年2月26日起生效。 章节 原表述 修改后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四)申购资金1.T+1日16:00前,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投资者申购基金的份额,并将清算确认的有效数据和资金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申购的基金会计处理。2.T+3日16:00前,基金管理人应将确 (四)申赎净额结算基金托管资金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资金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 认后的有效申购款划到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申购款是否到账,并对申购资金进行账务处理。如款项不能按时到账,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五)赎回资金1.T+1日16:00前,基金管理人将T日赎回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赎回的基金会计处理。2.基金管理人在账户资金充足、划款指令于T+2日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将赎回资金(含赎回费)于T+3日上午划往基金管理人指定的TA专用账户。特殊情况时,双方协商处理。划款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赎回资金进行账务处理。 额。当存在托管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资金交收日15:00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资金账户;当存在托管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资金交收日10:00前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资金账户净应付额在资金交收日15:00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 三、更新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更新《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以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更新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对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 (二)根据本基金托管协议相关约定,修改资金清算条款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即可进行修改,且修改后的内容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无冲突。 (三)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 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 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五)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范围内 调整上述有关内容。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 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 事宜。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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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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