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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养老目标2040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01891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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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30400 | ||||||||
基金代码 | 018912 | ||||||||
公告日期 | 2025-02-24 | ||||||||
编号 | 6 | ||||||||
标题 | 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
信息全文 | 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2月21日 送出日期:2025年2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方养老目标2040三年持有混合发起 (FOF) 基金代码 018912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三年,在三年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经理 王锐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10月26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目标日期到达后即2041年1月1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东方泰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不再设置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期,申购、赎回等业务将按照普通开放式基金规则办理。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中基金,根据下滑曲线动态调整组合风险资产比例,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组合的风险收益水平,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5%,投资于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基金优选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X+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X) 其中 X 为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值,代表了本基金所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平均股票仓位,作为权益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权重,“1-X”设定为非权益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权重。X的取值请参见招募说明书中的规定执行。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日期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基金的投资风格相应的从“进取”,转变为“稳健”,再转变为“保守”,权益类资产比例及风险收益水平逐步下降。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1.00% 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M<3,000,000 0.80% 非养老金客户 3,000,000≤M<5,000,000 0.6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1,000,000 0.10%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3,000,000 0.08% 养老金客户 3,000,000≤M<5,000,000 0.06%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1.20% 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M<3,000,000 1.00% 非养老金客户 3,000,000≤M<5,000,000 0.8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1,000,000 0.12%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3,000,000 0.10% 养老金客户 3,000,000≤M<5,000,000 0.08%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日 1.50% 目标日期之后 7日≤N<30日 0.75% 目标日期之后 30日≤N<180日 0.50% 目标日期之后 N≥180日 0.00% 目标日期之后 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在目标日期之前(含该日),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 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转型前申购本基金,至转型 日持有基金份额不足3年的,在转型日之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3年持有期限制, 根据实际持有期限计算赎回费,且赎回费参照转型后费率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9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会计师费、律师费、信 息披露费等其它费用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发行或运作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基金财产中 投资于由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在目标日期之后,管理费年费 率调整为0.60%。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部分: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运作风险、本基 金特有的风险、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指: 1、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会 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因素,对下滑曲线进行适度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 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略,可能发生实际投资比例与下滑曲线预设的配置目标比例偏离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基金份额净值披露时间、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基金暂 停估值、暂停申购赎回等方面的运作不同于其他开放式基金,面临一定的特殊风险。 2、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 动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 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 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3、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届满后,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对 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年内无法赎回相关基金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4、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 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 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 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5、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 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 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 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 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 的损失。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可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 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 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投资人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的争议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客服电话400-628-5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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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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