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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养老目标2040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01891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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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30214 | ||||||||
基金代码 | 018912 | ||||||||
公告日期 | 2025-02-24 | ||||||||
编号 | 8 | ||||||||
标题 | 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 ||||||||
信息全文 | 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本情况与运作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特对相关风险提示如下,请认真阅读。 本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 本,可能发生亏损。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一、本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 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 份额而言)至该日3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3年后的年 度对日之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目标日期到达后即2041年1月1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东方泰嘉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本基金不再设置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期,申购、赎回等业务将按照普通开放 式基金规则办理。 由上述情形导致本基金运作方式转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转型安 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转型前申购本基金,至转型日持有基金份额不足3年的,在转型日之 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3年持有期限制。 (二)投资策略(目标日期之前(含该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属于养老目标基金,采用下滑曲线模型动态调整组合的资产配置,即随着所设定 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权益类 资产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比例将遵从 下滑曲线设计的资产配置比例与组合可调整的上下限范围,如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超过上 下限,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 合下述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中明确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在60%以上或2)最近 四个季度季报中的实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全部在60%以上。 (1)下滑曲线的设计 根据生命周期假说,投资者应当根据其整个生命周期的资产和收入对储蓄和消费进行 总体规划。在青壮年时期,投资者收入可持续性强、风险偏好较高、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可 以将较多资产投资到高风险资产以实现资产的增值;在临近退休时期,随着投资者资产的增 加和收入可持续性的下降,风险偏好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下降,需要逐步降低投资风险;到退 休之后收入为零,风险的容忍度较小,因此需要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来保障资产安全,此时 的高风险资产比例下降到最低。 根据海外成熟市场经验与模型,结合本土市场与投资者的特点及投资者需求进行改进, 本基金的下滑曲线设计与权益类资产可调整的上下限范围如下: 下滑曲线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值以及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下限 年份(单位:年) 中枢值 权益类资产比例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6.12.31 50% 35%-60% 2027.1.1-2028.12.31 48% 33%-58% 2029.1.1-2030.12.31 43% 28%-53% 2031.1.1-2032.12.31 37% 22%-47% 2033.1.1-2034.12.31 33% 18%-43% 2035.1.1-2036.12.31 29% 14%-39% 2037.1.1-2038.12.31 25% 10%-35% 2039.1.1-2040.12.31 23% 8%-33% 本基金的下滑曲线简图如下: 70% 60% 50% 40% 30% 20% 10% 0% 2024 2026 2028 2030 2032 2034 2036 2038 2040 中枢下界上界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政策调整、市场变化、模型参数假设变化等因素,对下滑曲线进行适 度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 (2)战术性调整策略 本基金基于下滑曲线确定组合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及上下限后,在组合风险预算 的约束下对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适当的战术性调整。战术性调整不改变组合的风险特 征,目标是进一步增强组合的收益,或降低市场波动对组合造成的回撤,优化组合的长期风 险收益比。 本基金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策略,结合基本面、估值面、流动性、情绪面、风险指 标等多维度因素对比分析大类资产的趋势强弱和风险收益特征。对经济周期与货币政策周 期等其他影响市场状态的因素,投资团队将结合定性研究进一步分析各类资产在不同阶段 的性价比,补充量化模型对市场的评估。综合考量后,在坚持多元资产配置的前提下,本基 金将适当超配处于上升趋势或者风险收益比更高的资产,适当低配处于下降趋势或者风险 收益比更低的资产。 2、基金优选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量筛选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金的优选。除对基金收 益能力进行研究之外,还将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的合规运作情况进行跟踪分析,优选出 运作合规、投资风格清晰、长期风险收益比良好的基金。 (1)主动权益类子基金 权益类子基金包括股票型基金和权益类混合型基金。我们采用定量筛选与定性评价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权益类子基金的筛选。 定量筛选部分,根据量化模型对基金进行综合打分与筛选,缩小基金备选样本池。考察 的量化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①收益及风险指标:年化收益率、夏普比率、最大回撤、年化波动率等; ②管理人及产品结构指标:基金规模、基金规模变动、机构持有份额占比等; ③基金交易及持仓风格:年化换手率、持股集中度等。 定性评价部分针对缩小后的基金样本池内的基金,投资研究人员对其进一步分析,通过 归因模型对基金收益进行拆分与检验,结合调研或其他公开资料分析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 与风格,判断基金投资思路与投资行为的一致性,优选“言行一致”且投资风格稳定的基金 经理的产品进行配置。 (2)主动非权益类子基金: 对于非权益类子基金,主要是债券型基金和非权益类混合型基金,优选长期风险收益比 领先的标的。在量化指标层面,结合量化模型与归因分析,重点考察各基金相对于各类债券 指数的超额收益、券种选择能力、最大回撤等指标。在定性分析层面,关注基金经理和债券 研究团队的投资研究理念和识别与把控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 (3)指数类子基金: 对于各类指数型基金,本基金将以基金规模、跟踪误差、交易与持有费率等指标进行综 合评估,优选能够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和综合费用低廉的标的。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筛选相结合的方法构建股票组合。 定量分析方面,通过分析与上市公司经营有关的重要定量指标,筛选出盈利能力较强、 成长性较好、估值较低的个股。 定性分析方面,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对上市公司的实地调研,对拟投资公司的发展战略、 技术水平优势、管理能力和市场地位等定性因素进一步深入考察。 4、固定收益策略 (1)券种配置 通过分析宏观经济状况、财政货币政策取向、市场流动性状况、信用风险水平等,在利 率债、信用债以及可转债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等几类券种之间进行选择及合理搭配,选择估值 合理或被低估的个券,在尽量规避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获取资本利得和票息收益。 (2)利率债投资策略 跟踪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对利率曲线进行合理预测,根据利率曲线的变化进行合理配 置,预估利率上行时缩短久期、预期利率下行时拉长久期,搭配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 者阶梯型组合等策略,通过久期的合理变化提升组合底仓收益。 (3)信用债投资策略 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宏观经济状况下适当参与信用债投资,严格控制组合持仓个券的信 用等级以及组合整体的信用风险。个券选择方面,对偿债主体的ROE、资产负债率、流动性 等进行深入分析,精选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强的主体。 (4)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债同时具备正股上涨带来的收益进攻性和债底带来的回撤保护。首先通过精选优 质正股标的,降低转债的信用风险,增强博弈上升空间;然后结合组合风险目标与市场行情, 调整组合的攻防比例。牛市从进攻属性出发,考察正股的行业景气度、股票弹性、成长性和 转债的股性、转股溢价率等角度增强组合的进攻性,享受正股上涨带来的收益。熊市从防御 角度出发,考察正股的行业、规模、盈利稳定性、估值等,以及转债的期权价值、纯债溢价 率等,增强组合的防御属性。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类似,也同时具备正股上涨的进攻性和债低带来的下跌保护, 不同的是可交换债券的正股不是发行人自身的股票,而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 票。因此对可交换债券的投资策略,除了要关注发行人自身的信用资质、确定债底价值,还 需要研究正股对应的目标公司的盈利状况和成长性,以确定正股弹性。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 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 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6、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 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 素,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未来,如果港股通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模式, 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 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 更新投资策略。 (三)投资范围及投资组合比例(目标日期之前(含该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股票 (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 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 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 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基 金资产的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QDII基金和 香港互认基金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四)风险收益特征(目标日期之前(含该日))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日期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 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基金的投资风格相应的 从“进取”,转变为“稳健”,再转变为“保守”,权益类资产比例及风险收益水平逐步下 降。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五)基金的费用 1、认购费 (1)本基金的认购费如下: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 实施差别化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7)养老目标基金; 8)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拟将其纳入养 老金客户范围的,则将按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 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认购 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 < 100万 0.10% 100万 ≤ M < 300万 0.08% 300万 ≤ M < 500万 0.06% M ≥ 500万 1000元/笔 其他投资人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所 示: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 < 100万 1.00% 100万 ≤ M < 300万 0.80% 300万 ≤ M < 500万 0.60% M ≥ 500万 1000元/笔 (2)本基金的认购费由投资人承担,应在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资 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投资者重复认购时,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 2、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如下所示: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 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7)养老目标基金; 8)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拟将其纳入养 老金客户范围的,则将按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 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1)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 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 100万 0.12% 100万 ≤ M < 300万 0.10% 300万 ≤ M < 500万 0.08% M ≥ 500万 1000元/笔 (2)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 100万 1.20% 100万 ≤ M < 300万 1.00% 300万 ≤ M < 500万 0.80% M ≥ 500万 1000元/笔 投资者重复申购时,需按单笔申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申购费用。 3、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在目标日期到期前后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1)在目标日期之前(含该日),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最短持有期限,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转型前申购本基金,至转型日持有基金份额不足3年的,在转型日之后的第1个工作 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3年持有期限制,根据实际持有期限计算赎回费,且赎回费参 照转型后费率收取。 (2)在目标日期之后,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转型后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T<7日 1.50% 100% 7日≤T<30日 0.75% 100% 30日≤T<180日 0.50% 75% T≥180日 0.00% —— 4、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目标日期(含当天)之前,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0%年费率计 提;在目标日期之后,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但基金 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发行或运作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管理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1)目标日期(含当天)之前,H=E×0.90%÷当年天数 (2)目标日期之后,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管理人所发行或运作管理的证券投 资基金的部分,如为负数取零)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5、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但基金财产 中投资于由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由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部分,如为负数取零)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本基金的运作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1、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经济、政治、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造成的影响,其主要包 括利率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购买力风险等。 (1)利率风险:对于股票投资而言,利率的变化将导致证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上市 公司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等发生变化,同时改变市场参与者对于后市利率变化方向及幅 度的预期,这将直接影响证券价格发生变化,进而影响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对于债券投资而 言,利率的变化不仅会影响债券的价格及投资者对于后市的预期,而且会带来票息的再投资 风险,对基金的收益造成影响。 (2)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 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3)经济周期风险:宏观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将直接影 响上市公司的经营、盈利情况。证券市场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直接反应将影响本基金的收 益水平。 (4)购买力风险: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险,是由于通货膨胀、货币贬值造成投 资者实际收益水平下降的风险。 2、非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是指个别行业或个别证券特有的风险,包括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信用风险 等。 (1)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 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 (2)信用风险: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发行人出现违 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或者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等级下降等原因造成的基金资产损失的风 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在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 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变现或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另一方面是指本基金面临大量 赎回而无法及时变现其资产而造成的风险。 (1)本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本基金对每 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届满后,投资者可就 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年内无法赎回相 关基金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除上述申购、赎回安排外,本基金拟就大额申购及巨额赎回两个方面做好预防基金流动 性风险的准备措施。 ①大额申购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本基金管理人 将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若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 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超出比例的申购申请。 ②巨额赎回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延期办理赎回申 请。 另外,在出现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20%以上的情形时,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申请赎回的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20%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延期办理。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招 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中“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部分的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2)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包 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 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上述资产均存在规范的交易场所,运作方式规范透明,从市场历史数据来看,具备良好 的流动性。本基金针对各类投资标的的流动性特点进行分散投资,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 金合同的约定,及时调整7个工作日内可变现资产的配置情况,确保投资资产处于较高的流 动性。当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不足支付当日净赎回申请所 需资金时,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按比例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3)巨额赎回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以下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①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②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③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④摆动定价; ⑤实施侧袋机制;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 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在此情形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 及时赎回基金份额或延迟取得赎回款项的风险。 ②在出现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20%以上的情形时,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申请赎回的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延期办理。具体措施请见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基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 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③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当日参与申购和赎回交易的投资者存在承担申购或者赎回产生的交易 及其他成本的风险。 ④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 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 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 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 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 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 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 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 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 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 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 账户资产,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 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4、运作风险 (1)管理风险:指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 策等主观因素的限制而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而产生 的风险,或者由于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风险。 (2)交易风险:指在基金投资交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风险。 (3)运作风险:由于运营系统、网络系统、计算机或交易软件等发生技术故障等突发 情况而造成的风险,或者由于操作过程中的疏忽和错误而产生的风险。 (4)道德风险:指业务人员道德行为违规产生的风险,包括由内幕交易、违规操作、 欺诈行为等原因造成的风险。 5、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 资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 来风险。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因素,对下滑曲线进行适度调整,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更新。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略,可能发生实际投资比例与下滑曲线预设的配置目标 比例偏离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基金份额净值披露时间、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 时间、基金暂停估值、暂停申购赎回等方面的运作不同于其他开放式基金,面临一定的特殊 风险。 (2)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3)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届满后,投资者可 提出赎回申请。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年内无法赎回相关基金份额 的流动性风险。 (4)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 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 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 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 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5)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 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 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 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 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 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 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 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 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可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 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 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6、法律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 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7、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 资产的损失。 根据交易所就资金前端额度控制的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交易参与人)按照前一交易 日日终的相关产品的合计资产总额作为每个交易日申报的最高额度,并与基金托管人(结算 参与人)明确约定额度申报事项。由于交易所就资金前端额度控制的规定,从而可能存在影 响本基金财产收益的风险。 我方已经阅读风险揭示并完全理解上述揭示的内容,充分了解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 签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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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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