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A开放式基金 260104 |
---|
8.2484-0.0582 (-0.7054)15:04:00 | 最新估值: 8.2484 | 昨日净值: 8.3070 | 累计净值: 10.1830 |
---|---|---|---|
涨跌幅: -0.7054 | 涨跌额: -0.0582 | 五分钟涨速: -0.0545 |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A(260104)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4328 | ||||||||
基金代码 | 260104 | ||||||||
公告日期 | 2004-08-24 | ||||||||
编号 | 1 | ||||||||
标题 |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并调整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比例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4年8月27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一、 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 日常赎回安排 1、 赎回开放日:本基金从2004年8月27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基金办理日常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日为准(本公司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在各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的投资者应以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2、 赎回要求: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单位余额不足1,0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单位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3、 赎回费率:本基金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设级差费率,持有期在1年以内的为0.5%,1年(含)以上至2年的为0.25%,2年(含)以上的为0。(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三、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在深圳的直销中心 电话:0755-82370671 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兴业银行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fib.com.cn (3) 深圳发展银行 客服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4)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 网址:www.csc108.com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6)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8)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755-26936207 网址:www.ehantang.com 四 、基金单位净值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和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正常交易日(基金开放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咨询各项事宜。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下载基金业务表单和了解基金交易等事宜。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4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到本公司网站(www.in?鄄vescogreatwall.com)等处查询。 六、调整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对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部分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比例的最新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4]106号)要求,本公司会同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决定自2004年8月27日起,将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用中归入基金资产的比例由原赎回费总额的10%调整为实际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 七、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8月24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