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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越季季乐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A(02112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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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22953 | ||||||||
基金代码 | 021127 | ||||||||
公告日期 | 2025-02-14 | ||||||||
编号 | 4 | ||||||||
标题 | 恒越季季乐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恒越季季乐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恒越季季乐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恒越季季乐3个月滚动持有 债券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2月13日 送出日期:2025年2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恒越季季乐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 基金代码 021127 下属基金简称 恒越季季乐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1127 基金管理人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0月2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 开放频率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暂停申购的情形除外。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的滚动运作期(一个月按30天计算)。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该基金份额将在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基金经理 吴胤希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5月21日 基金经理 庄惠惠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5年2月1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7年8月25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的组合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财政政策、资金流动性等影响市场利率的主要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对利率变化趋势、债券收益率曲线移动方向、信用利差等影响债券价格的因素进行评估,通过综合运用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和类属配置策略等固定收益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把握债券市场的投资机会,力争实现组合的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 0.40% 1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元/笔 注:1、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36,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除外)、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证券、期货交易费用、银行划付费用、基金相关账户开户费和账户维护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照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除面临价格变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风险之外,还具有如下特有风险: (1)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滚动运作期(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下同)。对于每份基金份 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 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 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该基金份额将在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因此,敬请投资者积 极关注所持基金份额的运作到期日,以满足赎回需求。 本基金名称为恒越季季乐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90天的滚动运作 期,但是由于周末、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每份基金份额的实际运作期期限或有不同,可能长于90天。 (2)本基金可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杠杆风险:是指由于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国债期货合约价格的变动会因杠杆效应而对基 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成倍放大所带来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国债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 3)基差风险:是指国债期货合约价格和现货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 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 来的风险。 5)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6)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出现故障等原因造 成损失的风险。 (3)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受其基础资产的质量及所产生的现金流等因素的影 响可能面临提前偿付风险、信用风险、评级下调风险及流动性等风险,这些风险可能给基金净值及产品的流 动性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争议解决方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 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 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hengyuefund.com客服电话:400-921-7000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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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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