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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QDII-LOF)C(01682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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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21884 | ||||||||
基金代码 | 016823 | ||||||||
公告日期 | 2025-02-13 | ||||||||
编号 | 6 | ||||||||
标题 | 天弘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天弘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C类份额)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02月12日 送出日期:2025年02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QDII-LOF) 基金代码 164212 基金简称C 天弘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QDII-LOF)C 基金代码C 016823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6月0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暂无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胡超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06月17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把握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带来的机会,挖掘相关产业链优质公司,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境内境外市场:针对境外市场,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包含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 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性投资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回购交易。针对境内市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境内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全球新能源汽车主题企业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等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境内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市场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20%,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市场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20%。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策略、境内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境内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标普Kensho电动车行业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境外证券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风险。 注:详见《天弘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 "章节。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图示为本基金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本基金在各个国家 (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之和的比重;图示比例为本基金在各个国家(地 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 -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30天≤N 0.00% 注:天弘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QDII-LOF)C不收取申购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三方收取方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77%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 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经济成长放缓或利率抬升可能会影响基金所投资之特定地域或市场 的公司股价。 (2)政策风险。基金所投资之特定地域或市场可能会采用自由化的经济政策,这一趋势 的逆转将影响该地域或市场的风险溢价。 (3)价格管制风险。特定市场政府可能会对某些资产进行价格控制,并可能在未来对商 品或服务采取价格管控行为,这可能会对投资公司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4)股票市场管制风险。所投市场对于股市的监管可能发生变化,当地监管机构可能会 引入对交易成本和自由度产生不利影响的监管措施。 (5)前沿市场风险。作为前沿市场,全球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可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前 沿市场的市场情绪。 (6)地缘政治风险。地缘政治风险向来被认为是影响世界经济不稳定的因素,偶发性的 地域冲突,或受到全球恐怖主义威胁的影响,此风险于拟投资的市场并不常见,但是地缘政治 的不稳定性可能会影响该市场的股票价格。 (7)信用评级下调的风险。任何地域市场的主权评级下调,都将影响该地域或市场的投 资的风险溢价。 (8)外汇风险。作为原材料的进口国及人力资源、货物和服务的出口国,任何外汇市场 的波动都可能影响基金投资的价值。 (9)劳动力市场风险。低廉的工资成本是许多新兴市场企业的竞争优势,工资监管的变 化可能会影响这些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影响它们的股价。 (10)环境整顿风险。新兴市场对于环境监管通常相对放松,任何环境整顿的加剧都可能 对该市场的工业部门产生影响。 (11)外汇管制风险。政府为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率有可能对外汇进出实行的 限制性措施,任何限制性措施都将影响外汇市场进而影响基金投资的价值。 2、其他风险: (1)海外投资的特殊风险,如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法律和政府管制风 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信用风险等。 (2)开放式基金风险,如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大额赎回风险、金融模型风险、衍生 品投资风险、境外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投资境内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投资境内 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投资境内国债期货的风险、投资境内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境内股票期 权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的港股投资风险、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风险、 操作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 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 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 95046] ●《天弘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 《天弘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托管协议》 《天弘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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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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