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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核心价值混合(QDII)C(01412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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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19981 | ||||||||
基金代码 | 014127 | ||||||||
公告日期 | 2025-02-11 | ||||||||
编号 | 5 | ||||||||
标题 | 关于调低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进一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 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 有关规定,经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的基金托 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2月12日起,调低本 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 如下: 一、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调整方案 将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1.50%/年调低为1.20%/年,托管费率由0.25%/年调 低为0.20%/年。 二、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修订 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修订。 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下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 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 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发生基金合同终 止事由的,进入清算程序前计提的最后一笔日管理费,按照计提日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双倍计提,用来弥补基金合同生效日没有计提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 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下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 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 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发生基金合同终 止事由的,进入清算程序前计提的最后一笔日托管费,按照计提日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双倍计提,用来弥补基金合同生效日没有计提的托管费。” 现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的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下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 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 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发生基金合同终 止事由的,进入清算程序前计提的最后一笔日管理费,按照计提日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双倍计提,用来弥补基金合同生效日没有计提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 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下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 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 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发生基金合同终 止事由的,进入清算程序前计提的最后一笔日托管费,按照计提日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双倍计提,用来弥补基金合同生效日没有计提的托管费。” 三、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5年2月12日生效。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于本 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rtfund.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 管理人将更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 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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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调整费用,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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