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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全球盈鑫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02300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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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11940 | ||||||||
基金代码 | 023004 | ||||||||
公告日期 | 2025-01-24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兴证全球盈鑫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证全球盈鑫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兴证全球盈鑫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230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兴证全球盈鑫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兴证全球盈鑫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的规定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证全球盈鑫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 兴证全球盈鑫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3003 023004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1770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1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5年1月23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3,960 份额级别 兴证全球盈鑫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 兴证全球盈鑫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92,495,571.92 704,351,384.38 796,846,956.3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3,728.61 91,309.82 105,038.43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92,495,571.92 704,351,384.38 796,846,956.30 利息结转的份额 13,728.61 91,309.82 105,038.43 合计 92,509,300.53 704,442,694.20 796,951,994.73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220,722.92 264,686.78 485,409.7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2386% 0.0376% 0.060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5年1月23日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数)。 4、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A份额的数量区间为0份,持有本基金C份额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A份额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持有本基金C份额的数量区间为0份。 5、“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本基金A、C份额有效认购户数加总。 6、上述固有资金、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均为确认份额,已扣除认购费,并包含利息结转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780099、021-38824536或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或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主要通过成熟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和公募基金精选策略进行投资。因此各类资产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的变化将影响到本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投资和研究优势,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85%。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3个月。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若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个月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因此本基金可能间接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和政治风险、会计制度风险、税务风险等风险。并且,由于本基金可以投资于QDII基金,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确认日、支付赎回款项日以及份额净值公告日等可能晚于一般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港股通ETF因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大幅波动、流动性不佳、受有关场外结构化产品影响、交易异常情形等原因而引起价格较大波动的风险等,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十七、风险揭示”部分。此外,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北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中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且投资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 本基金可投资于商品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商品基金可能面临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投资商品期货合约的风险、盯市风险等商品投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各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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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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