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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利盈混合C(51996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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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81474 | ||||||||
基金代码 | 519962 | ||||||||
公告日期 | 2025-01-22 | ||||||||
编号 | 1 | ||||||||
标题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长信利盈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4年12月20日0:00起至2025年1月19日17:00止以通讯方 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25年1月19日17:00截止,会议 期间审议了《关于终止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经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20,219,551.16份有效基金份 额参加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 份额的98.1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关于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20,219,551.16份基金份额表示 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 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 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5年1月2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 并由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冀望禹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 证。 临时公告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2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30,000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月20日 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备案。 三、关于《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关于终止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终止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 1月22日,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2025年1月23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 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 服务费,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 本公司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财产清 算程序,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 临时公告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24)沪普证经字第398号];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长信利盈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2日 附件:《公证书》 公证书 (2024)沪普证经字第398号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中路68号3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503035375 法定代表人:刘元瑞 委托代理人:汪靖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向本处提出申请,称以 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 《关于终止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进 行表决,现向本处申请对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处提交了包括《长信利盈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 方式召开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在 内的相关材料。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利盈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受理了上述 公证申请并指派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冀望禹于2025年1月20日上午在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38楼(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 督。 自2024年12月20日0:00起至2025年1月19日17:00止,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共收到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1 封。2025年1月20日上午10:10,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汪靖、何洪玉对 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王越参 与了计票过程。 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4年12月19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临时公告 20601275.46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为20219551.16份, 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98.15%,本次会议无效表决票0封,有效表决票1封,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20219551.16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100%,反对份额为0份,占0%;弃权份额为0份,占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符合《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公证员:黄彦 2025年1月20日 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 开,审议了《关于终止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9日,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0:00起至 2025年1月19日17: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 票人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公证员的监督及律 师的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为20,219,551.16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8.15%,其中同意票所代 表的基金份额为20,219,551.16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 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监票人(基金管理人代表):汪靖、何洪玉 授权代表(基金托管人代表):王越 公证人员:黄彦、冀望禹 见证律师:张婷、廖珈瑞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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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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