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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亚洲总收益债券H美元(96811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258679
基金代码 968113
公告日期 2025-01-15
编号 3
标题 海通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关于更新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
见。海通国际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在进行一切
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所信,本公告并未遗漏令本公告含有任何误导性陈述的其他事实。
关于海通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除非本公告另有注明,本公告所使用的术语应具有海通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本基
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海通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所界
定的相同涵义。
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本基金及其《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将作出以
下变更。
一. 与《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相关的更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了《香港互认基金管
理规定》,对《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2号)进行修订,《香
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香港
互认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内地销售占比”)上限由50%调整为
80%。据此,《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作出如下修订:
1. 《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中有关“《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的引述均修改为“《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
2. 本基金的内地销售占比上限由“50%”修改为“80%”。为保证本基金在内地的销
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当不高于80%,如在任一特定内地销售开放日接收到
的内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内地的销售规模超过基金总资产净值的80%,则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在该内地销售开放日递交的全部申购申请或采用公平原则按比
例接受申请,并确保接受申购申请后的内地销售规模不超过前述80%的比例限制。
二. 基金文件的其他修订
《招募说明书》
1. 对本基金在内地的名义持有人安排进行细化。内地投资者需注意,提交本基金的
申购申请即视为确认名义持有人安排,并同意委托名义持有人代为持有基金份额,
成为该等基金份额法律上的所有者,而内地投资者是该等基金份额的实益拥有人,
实际享有基金份额所代表的权益。为反映该项优化,《招募说明书》之补充说明
书的“前言”和“五、其他较之香港投资者获得的存在重大差异或者对内地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一节下“(一)名义持有人安排”进行相应修订;及
2. 对《招募说明书》之补充说明书的“一、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和风险揭示”
一节下“(十)香港互认基金的风险揭示”分节下“取消基金互认机制、终止内地
销售的风险”进行更新;
3. 其他杂项编辑及行政管理类修订。
《产品资料概要》
1. 对《产品资料概要》的“本基金有哪些主要风险”一节下“取消基金互认机制、
终止内地销售的风险”进行更新,并补充“名义持有人安排的风险”;及
2. 其他杂项编辑及行政管理类修订。
三.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中国内地代理人网站
(http://www.ccb.com)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招募说明书》及/或《产品资料概要》
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地基金
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
投资决策。
3. 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主要风
险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
证,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本
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
公众销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告中所述基金的风险和收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中国内地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http://www.ccb.com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海通国际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5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基金法律文件修改,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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