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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鑫益定开债A(00446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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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52574 | ||||||||
基金代码 | 004469 | ||||||||
公告日期 | 2025-01-11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调整开放期设置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月13日起,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调整开放期设置,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40%降低为0.30%,托管费年费率由0.10%降低为0.08%。 二、调整开放期设置 本基金开放期设置由“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1个工作日”调整为“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1个工作日”。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系因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调整开放期设置而作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订内容自2025年1月13日起生效。 2、根据《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3、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全文于2025年1月11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1日 附件: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内容要点 一、《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要点 章节 修订内容 释义 “43、开放期:指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 期。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1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 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 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 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修改为: “43、开放期:指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 放期。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1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 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 在开放期间本基金 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基金的基本情况 “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期。 本 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1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 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 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 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 修改为: “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期间。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 期。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1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 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 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 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 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 日,最短不少于1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 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 ” 修改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含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 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1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 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 ” 基金费用与税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 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 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 二、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对应内容进行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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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调整费用,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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