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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利债券(LOF)D(02226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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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51464 | ||||||||
基金代码 | 022261 | ||||||||
公告日期 | 2025-01-10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调整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费、托管费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 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7%调低至0.3%,托管费年费率由0.2%调低 至0.1%。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十一、基金费用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自2025年1月13日起生效,本基 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鹏华丰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应更新。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规定相应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 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 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 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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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调整费用,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深圳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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