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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联丰亚洲债券及货币A美元分派(96801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249169
基金代码 968016
公告日期 2025-01-07
编号 9
标题 东亚联丰投资系列-东亚联丰亚洲债券及货币基金关于本基金放宽内地销售比例限制、新增在内地销售的份额类别、内地销售场所的相关安排及修改销售文件的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若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东亚联丰投资系列 - 东亚联丰亚洲债券及货币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关于本基金放宽内地销售比例限制、新增在内地销售的份额类别、内地销售场所的相关安排及修改销售文件的公告
放宽香港互认基金内地销售比例限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4〕17
号),香港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将由50%放宽至80%,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基金拟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将不高于80%。在每个香港交易日,基金管
理人(或者指定机构)会计算并监察销售给内地投资者的基金份额总净值不超过基金总资产净值
的80%。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机构)会在每个香港交易日更新有关基金内地销售规模百分
比,并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理人。如果百分比超过70%,内地代理人会密切监察投资者
每个交易日所有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如果百分比达到78%,内地代理人便会视乎情况停止接
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若在某个交易日接收到的申购申请可能导致超过80%的上限,内地代
理人将采用公平的安排按比例分摊在该交易日递交的申购申请,或由基金管理人视情况拒绝
全部申购申请,确保不超过80%的上限限制。本基金若因香港持有人大规模净赎回,导致内
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总净值超过本基金总资产净值的80%的,基金管理人及内地代理人
将立即停止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直至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资产规模重新回到80%以下,
方可恢复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
新增份额类别的相关安排
为了更全面地满足不同内地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从2025年1月10日起,基金管理人将新增
非对冲A类别人民币(分派)及A类别人民币(累积)份额在内地公开销售。
1. 申购及赎回的计价货币
A类别人民币(分派)及A类别人民币(累积)份额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内地投资者将以
人民币进行申购, 赎回A类别人民币(分派)及A类别人民币(累积)份额时本基金将以人
民币支付赎回款项。A类别人民币(分派)份额的任何收益分配(如有)亦将以人民币支
付。
2. 申购及赎回的费用
A类别人民币(分派)及A类别人民币(累积)份额的申购费率为1.5%。内地投资者赎回
所持有的A类别人民币(分派)及A类别人民币(累积)份额暂无需支付赎回费。
3. 货币对冲
A类别人民币(分派)与A类别人民币(累积)份额为非对冲份额类别, 不会运用对冲策略
对冲本基金基础货币(美元)与该等份额类别计价货币(人民币)之间的货币风险。
4. 其他安排
新增份额类别的申购价和赎回价、申购份额最小单位、申购限额、赎回限额及最低持
有份额限制、须持续缴付的费用及收益分配政策等,将与现时本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
的其他份额类别一致。
本基金内地销售场所的相关安排
本基金通过内地代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和/或内地代理人委托的其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
销售机构(合称“内地销售机构”)在内地公开销售。基金管理人或内地代理人可不时变更或增
减内地销售机构,并在内地代理人网站公示。届时,相关变更或增减将不再予以公告。
适用于内地销售的《东亚联丰投资系列 - 东亚联丰亚洲债券及货币基金招募说明书》(“《招
募说明书》”)及《东亚联丰投资系列 - 东亚联丰亚洲债券及货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
品资料概要》”)已进行相应修订,以反映本基金的上述更新及其他行政性变更。有关本基金
内地销售比例限制、新增A类别人民币(分派)及A类别人民币(累积)份额及本基金内地销售场
所相关安排的详情,请于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参阅经修订的《招募说明
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一、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 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thfund.com.cn) 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 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 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
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
风险揭示内容),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二、 投资者可以通过内地代理人如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046
网站: www.thfund.com.cn
三、 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 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 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
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
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 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
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
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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