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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亚洲债券BM2类-美元(96810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239538
基金代码 968102
公告日期 2024-12-31
编号 1
标题 汇丰亚洲债券基金关于恢复内地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
意见。
汇丰亚洲债券基金
关于恢复内地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汇丰亚洲债券基金(“本基金”)于2020年2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20]199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2020年5月11日起在内地公开销售。
根据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的《汇丰亚洲债券基金关于暂停内地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由于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接近50%,管理人根据对本
基金内地销售规模的监控情况,决定自2024年9月23日起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含转换转
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了《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对《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
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2号)进行修订,《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
施。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内
地销售占比”)上限由50%调整为80%。据此,管理人对《汇丰亚洲债券基金招募说明书》(“《招
募说明书》”)和《汇丰亚洲债券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料概要》”)作出修订,以明
确自2025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内地销售占比由“50%”修改为“80%”。一旦本基金的内地销售
占比接近80%,管理人可决定暂停本基金在内地市场的申购。若本基金的内地销售占比达到或
超过80%,本基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暂停内地的销售,直至本基金重新符合香港互认基金的
条件。为保证本基金的内地销售占比应当不高于80%,如在任一特定内地销售开放日接收到的
内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或转换申请可能导致本基金的内地销售占比超过80%,则管理人将采用
公平的安排按比例分摊在该内地销售开放日递交的申购申请或转换申请,或由管理人拒绝该内
地销售开放日的全部申购申请或转换申请,确保不超过80%的上限限制。《汇丰亚洲债券基金
关于修改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与经修订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已载于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hsbcjt.cn),经修订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自
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管理人根据对本基金内地销售规模的监控情况,现决定在《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及经修订
的《招募说明书》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后,自2025年1月2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在内地的申购、
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 本基金恢复内地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安排
基金名称 汇丰亚洲债券基金
份额类别代码及名称 968101 BC类 – 美元
968102 BM2类 – 美元
968103 BC类 – 人民币
968104 BCH类 – 人民币
968105 BM2类 – 人民币
968106 BM3H类 – 人民币
968107 BC类 – 港元
968108 BM2类 – 港元
968109 BM3H类 – 澳元
管理人 汇丰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代理人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经修订的《招募说明书》
恢复相关业务起始日及原因说明 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年1月2日
恢复原因 根据于2025年1月1日生效的《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本基金的内地销售占比上限由50%调整为80%。因此,管理人根据本基金目前的内地销售占比,决定自2025年1月2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在内地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hsbcjt.cn)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
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
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
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
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客服电话8621-20376888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
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hsbcjt.cn)查询。
三. 风险提示
1.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
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
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
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2.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管理人:汇丰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代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基金信息类型 暂停/恢复申购、赎回、转换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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