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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中证稀有金属指数增强发起C(01394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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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33463 | ||||||||
基金代码 | 013943 | ||||||||
公告日期 | 2024-12-27 | ||||||||
编号 | 7 | ||||||||
标题 | 华宝中证稀有金属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华宝中证稀有金属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2月26日 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华宝中证稀有金 基金简称基金主代码013942 属指数增强发起 华宝中证稀有金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13943 属指数增强发起C 华宝基金管理有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15日- 及上市时间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年12月15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庄皓亮 证券从业日期2013年03月27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 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 其他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 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数量化的投资方法进行积极的管理,力争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 投资目标 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范围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和融资业务。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中证稀有金属 主题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 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稀有金属 主题指数。 本基金在复制标的指数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力求通过量化技术实现指 数增强的效果。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证稀有金属主题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本基金的 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中证稀有金属主题指数成 主要投资策略 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主要采用量化Alpha选股模型构建指数增强股票组合。在控制跟踪偏 离度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额表现,并根据市场变化趋势,定期对模型进行调 整,以改进模型的有效性。 中证稀有金属主题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业绩比较基准 ×5% 本基金属于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及区域配置图表 (三)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N<7日1.50% 赎回费 7日≤N 0.00% 本基金份额类别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6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3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44,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 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 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 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 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1.14%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 然一致,基金管理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 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 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标的指数收益率与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 投资组合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 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主动增强投资的风险。 (2)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基差风险、股指期货展期时的流动 性风险、期货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到期日风险、对手方风险、连带风险、未 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 (3)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 性风险。 (4)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 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风险。 (5)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 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6)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融资业务存在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和合规风险等风险。 (7)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8)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 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 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人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 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 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3、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 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 险。 4、本基金还将面临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 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 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得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s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 -5588、400-820-5050] 《华宝中证稀有金属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中证稀有金 属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华宝中证稀有金属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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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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