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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红利精选混合发起式C(02249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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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28909 | ||||||||
基金代码 | 022496 | ||||||||
公告日期 | 2024-12-25 | ||||||||
编号 | 1 | ||||||||
标题 | 嘉实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红利精选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2249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2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1426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0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337 份额类别 嘉实红利精选混合发起式A 嘉实红利精选混合发起式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75,811,855.19 2,670,694,777.97 2,846,506,633.1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18,814.72 1,737,860.05 1,856,674.7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75,811,855.19 2,670,694,777.97 2,846,506,633.16 利息结转 118,814.72 1,737,860.05 1,856,674.77 的份额 合计 175,930,669.91 2,672,432,638.02 2,848,363,307.93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8,550.85 - 10,008,550.8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5.6889% - 0.351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日期为2024年12月4日,适用费率为1,000元/笔。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684,615.33 684,615.3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256% 0.024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 基金资产中支付。 3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 10,008,550.85 0.3514% 10,008,550.85 0.3514% 3年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8,550.85 0.3514% 10,008,550.85 0.3514% 3年 注: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持有份额总数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 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 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 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 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红利精选混合发起式A,基金代码:022495; 嘉实红利精选混合发起式C,基金代码:022496)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 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 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基金份 额不少于10,000,000.00份,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 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 有可能卖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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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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