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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优信稳健债券C(5822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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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2100 | ||||||||
基金代码 | 582201 | ||||||||
公告日期 | 2015-09-28 | ||||||||
编号 | 2 | ||||||||
标题 | 东吴基金关于变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鉴于“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将于近期停止发布,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投资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我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变更旗下“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吴新创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7只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与市场同类指数相比,中证全债指数的编制方案以及风险收益情况与中信标普全债指数较相近,故选用“中证全债指数”代替“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具体变更如下: 一、将“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75%*新华富时A600指数+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75%*新华富时A6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二、将“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65%*沪深300指数+3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65%*沪深300指数+35%*中证全债指数”。 三、将“东吴新创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200指数×50%+中信标普小盘指数×50%)×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25%”变更为“(中信标普200指数×50%+中信标普小盘指数×50%)×75%+中证全债指数×25%”。 四、将“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65%*(60%*上证180指数+40%*深证100指数)+35%*中信全债指数”变更为“65%*(60%*上证180指数+40%*深证100指数)+35%*中证全债指数”。 五、将“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75%×沪深300指数+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六、将“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中证全债指数”。 七、将“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75%*沪深300指数+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相应条款进行必要的修订和更新,具体修改说明见附件。其中,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上述变更因原相关指数停止编制引起,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符合相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变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1:《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附件2:《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附件3:《东吴新创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附件4:《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附件5:《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附件6:《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附件7:《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28日 附件1:《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订基金合同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五)比较基准 75%*新华富时A600指数+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五)比较基准 75%*新华富时A6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的程序后,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附件2:《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订基金合同 十二、基金的投资 (五)、业绩比较基准 65%*沪深300 指数+3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因此,本基金股票类资产业绩比较基准选择沪深300 指数。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是因为本基金在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范围方面不仅包括国债,而且也包括企业债和金融债等,中信标普全债指数能较好地反映本基金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方面的投资范围。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的程序后,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五)、业绩比较基准 65%*沪深300 指数+35%*中证全债指数。 ……因此,本基金股票类资产业绩比较基准选择沪深300 指数。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能够反应本基金对债券配置的业绩。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的程序后,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附件3:《东吴新创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订基金合同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六、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200指数×50%+中信标普小盘指数×50%)×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25%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是因为本基金在债券的投资范围方面不仅包括国债,而且也包括企业债和金融债等,中信标普全债指数能较好地反映本基金在债券方面的投资范围。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六、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200指数×50%+中信标普小盘指数×50%)×75%+中证全债指数×25%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能够反应本基金对债券配置的业绩。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附件4:《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订基金合同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六、业绩评估标准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65%*(60%*上证180指数+40%*深证100指数)+35%*中信全债指数 六、业绩评估标准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65%*(60%*上证180指数+40%*深证100指数)+35%*中证全债指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的程序后,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附件5:《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订基金合同 十二、基金的投资 (四)、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沪深300 指数+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是因为本基金在债券的投资范围方面不仅包括国债,而且也包括企业债和金融债等,中信标普全债指数能较好地反映本基金在债券方面的投资范围。 (四)、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沪深300 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能够反应本基金对债券配置的业绩。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的程序后,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附件6:《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订基金合同 十二、基金的投资 四、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由于本基金债券投资范围不仅包括国债,而且也包括企业债和金融债等,而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是一个全面反映整个债券市场的综合性权威债券指数,能较好地反映本基金在债券方面的投资范围,所以本基金选择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作为基金比较基准。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基准不再适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四、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由于本基金债券投资范围不仅包括国债,而且也包括企业债和金融债等,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能够反应本基金对债券配置的业绩。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基准不再适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附件7:《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订基金合同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四)比较基准 75%*沪深300指数+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四)比较基准 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的程序后,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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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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