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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REIT(1804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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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20793 | ||||||||
基金代码 | 180401 | ||||||||
公告日期 | 2024-12-19 | ||||||||
编号 | 2 | ||||||||
标题 |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更换评估机构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基础设施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REIT 基金主代码 1804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7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公开募集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2.更换评估机构的原因和依据、更换时间 本基金评估机构,即对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机构。本基 金自申报期及设立以来,初始评估机构为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机构已为本基金连续提 供评估服务3年。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十一条“评估机构为同一 只基础设施基金提供评估服务不得连续超过3年”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审慎开展评估机构选聘工作, 并履行了适当的内部程序后,决定将本基金评估机构更换为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评估机构经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及批准,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质。上述变更自2024年12 月17日起生效。 3.有权机构的决策程序 本次更换基金评估机构事项已根据基金管理人内部制度规定履行了适当审批。 4.新任机构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13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明 联系人:袁秀莉 电话:13612930413 传真:010-65547182 5.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更换基金评估机构不涉及基础设施项目评估方法的改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 6.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7.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 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 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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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当事人变动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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