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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鑫利三年定开(00801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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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20772 | ||||||||
基金代码 | 008014 | ||||||||
公告日期 | 2024-12-19 | ||||||||
编号 | 1 | ||||||||
标题 | 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鑫利三年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801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2月10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 关 指标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元) 1.0335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 人民币 元) 393,657,980.65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5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的第4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2月20日 除息日 2024年12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2月23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按2024年12月2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 值转换为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于2024年12月2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 户,2024年12月24日起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 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2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型基金,仅能在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放时间请关注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公告。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和各销售机构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需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前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提交的本基金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向各销售机构逐一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3.5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6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若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下,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7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官网列示。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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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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