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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信用添利债券(LOF)(16490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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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20623 | ||||||||
基金代码 | 164902 | ||||||||
公告日期 | 2024-12-19 | ||||||||
编号 | 1 | ||||||||
标题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 ||||||||
信息全文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 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分 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交银信用添利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4902 基金前端交易代码 164902 基金后端交易代码 16490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2月1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1.155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200,778,028.4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20,198,300.5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55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的第4次分红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交银添利LOF”。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每年收益分 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 利润的10%。”截止2024年12月10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200,778,028.45元,每份基金 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119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 分配金额=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1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 次每份基金份额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0.012元。上表中的“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分 配金额×基准日基金份额数”。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2月23日 除息日 2024年12月24日(场内) 2024年12月23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2月25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红利将按2024年12月23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自2024年12月25日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选择现金 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份额享 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 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分配期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暂停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 务。 3、本基金将于2024年12月19日开市至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当日10:30恢复正常交易。 4、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 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4年12月20日15:00 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 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 现金分红方式。 5、本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场外销售机构和场内销售机构。销售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 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章节及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 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6、投资人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网 址:www.fund001.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 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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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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