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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智选成长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FOF)C(02300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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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20127 | ||||||||
基金代码 | 023008 | ||||||||
公告日期 | 2024-12-18 | ||||||||
编号 | 6 | ||||||||
标题 | 兴华智选成长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
信息全文 | 兴华智选成长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12月17日 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兴华智选成长三个月持有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3007 混合发起(FOF) 兴华智选成长三个月持有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23008 混合发起(FOF)C 基金管理人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赎,但对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 持有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宋珊珊 证券从业日期2015-04-30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 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 其他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 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兴华智选成长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 资”。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配置策略和公募基金精选 投资目标 策略,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 投资范围 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公 募REITs)、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 凭证及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 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 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 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指基金合同中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以上或者最近四个季度披露的股 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为60%-95%,本基金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 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基金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6、债券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 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 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 担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 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兴华智选成长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无历史数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兴华智选成长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无历史数据。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注:(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0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40%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仲 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 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其他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相关服务机构 费用;基金投资其他基金产生 的其他基金的销售费用;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费用类别、费用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 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 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 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 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作为基金中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因 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所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 现,持有基金的相关风险会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本基金作为基金中基金具有如下特有风险: ①所投资基金所属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风险 所投资基金所属基金管理人的经营业绩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 业竞争、人员素质等,以上因素均会导致所投资基金所属基金管理人的投资业绩产生波动。如果本基金所 投资的基金所属基金管理人经营不善,有可能导致其管理的基金净值下降,从而使本基金面临投资收益下 降的风险。 ②所投资基金运作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不同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基金,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对所投资基金发生的 投资风格变化、基金经理变更、基金仓位变动等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无法及时获取,可能产生信息不 对称的风险。 此外,所投资基金的实际操作风险、基金转型、基金合并或清盘等风险将会对本基金的收益造成一定 影响。 ③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 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卖出或赎回持有基金所得款项的到账时间,赎回资金 到账时间较长,受此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较晚。 ④所投资基金巨额赎回引起的净值波动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基金可能因为遭遇巨额赎回而面临投资组合较大调整,导致所投资基金的净值出现较大 波动,从而影响本基金的净值。 ⑤持有基金收取相关费用降低本基金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除 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 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 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 售费用外,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2、基金投资特定品种可能引起的风险 (1)投资于公募REITs的风险 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①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公募REITs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 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REITs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 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②流动性风险 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公募REITs原始权益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需要满足一定的持有期,到期解禁后才可交易,因此在解禁前可交易份额并非公募REITs的全部 份额,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③集中投资风险 公募REITs在封闭运作期内集中持有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因此, 相较其他分散化投资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公募REITs将受到所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较大的影响,具有 较高的集中投资风险。 ④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 公募REITs在上市期间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则等原因导致停牌,在停牌期间无法交易基金 份额。公募REITs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 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而受到损失。 ⑤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公募REITs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日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 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 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 ⑥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 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日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 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 ⑦公募REITs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 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2)投资于QDII基金及香港互认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QDII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QDII基金所面临的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 险、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会计核算风险及税务风险等境外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香港互认基金,因 此将间接承担香港互认基金可能面临的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会计 核算风险及税务风险等境外投资风险。 (3)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 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 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 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4)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①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 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 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②汇率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 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 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 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③境外市场的风险 i.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 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 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 响。 ii.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 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a.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 动。 b.只有境内、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开通港股通交易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 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 险。 c.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 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 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 险。 d.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 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因 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 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 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e.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 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 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 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 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 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 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 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 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兴华智选成长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4年12月9日证监许可[2024]1776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 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xinghuafund.com.cn][客服电话:400-067-8815] ●《兴华智选成长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兴华智选成长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兴华智选成长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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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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