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民生加银双月鑫60天持有债券A(022621)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4219158 | ||||||||
基金代码 | 022621 | ||||||||
公告日期 | 2024-12-18 | ||||||||
编号 | 1 | ||||||||
标题 | 民生加银双月鑫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民生加银双月鑫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双月鑫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双月鑫60天持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26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2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民生加银双月鑫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双月鑫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双月鑫60天持有债券A 民生加银双月鑫60天持有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2621 022622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1537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3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407 份额级别 民生加银双月鑫60天持有债券A 民生加银双月鑫60天持有债券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73,020,810.56 1,792,312,329.86 1,965,333,140.4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43,985.52 396,751.81 440,737.33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73,020,810.56 1,792,312,329.86 1,965,333,140.42 利息结转的份额 43,985.52 396,751.81 440,737.33 合计 173,064,796.08 1,792,709,081.67 1,965,773,877.7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0 0 占该类基金总份额比例 0 0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2,100.70 50,000.00 62,100.70 占该类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6992% 0.002789% 0.00315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为0份。 2、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后对应日的下一工作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0天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免长话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0天的最短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期满后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投资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