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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指数增强Y(02296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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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17732 | ||||||||
基金代码 | 022963 | ||||||||
公告日期 | 2024-12-16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指数 基金主代码 01067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2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年12月16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6月16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12月1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指数增强A 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指数增强C 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指数增强Y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673 010674 02296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是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1年2月9日生效,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已于2021年5月7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于2021年8月9日起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自2024年12月16日起开放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拟于2025年6月16日开放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事项予以说明。 2、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6个月。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暂停申购及赎回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进行申购时,投资人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在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单笔申购、追加申购起点金额为0.1元(含申购费),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的所有投资者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3.2.1前端收费 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指数增强A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50万 1.20% - 50万≤M<200万 0.80% - 200万≤M<500万 0.40% - M≥500万 1,000元/笔 - 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指数增强Y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50万 1.20% - 50万≤M<200万 0.80% - 200万≤M<500万 0.40% - M≥500万 1,000元/笔 - 注:1、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2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3.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3.4自2024年12月16日起,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包含手机客户端APP和微网站,网上交易PC版暂不支持)申购或定期申购(若后续开通)本基金的个人养老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可免收申购费(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费率优惠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的有关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及网上直销系统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转换转出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单个基金账户的最低持有份额为10份;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每笔赎回、转换转出申请的最低份额为0.1份,单个基金账户的最低持有份额为0.1份。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赎回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最低赎回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赎回时,不受上述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转换转出等份额减少类业务申请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赎回份额的设定。 4.2赎回费率 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指数增强A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180天≤N<365天 0.25% N≥365天 0.00% 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指数增强C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180天≤N<365天 0.25% N≥365天 0.00% 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指数增强Y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持有满足最短持有期的不收取赎回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暂不开放转换业务,前述规则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告,请投资者关注。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无。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应与销售机构签订协议,并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投资者可随时申请办理本业务和申请终止本业务。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6.2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如投资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如申请变更或终止本业务,网上直销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自行申请变更或终止,代销机构渠道投资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相关业务规定和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3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本业务下的定期定额申购满足特定优惠条件的,例如定期定额申购在基金费用优惠期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交易方式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等,此类投资者享有按相关规定和公告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的权利。 6.4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每笔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10元,直销中心暂不开通基金定投业务。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基金的每笔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0.1元。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30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6号楼13层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021-20398927、021-20398843、021-20398706 传真:021-20398988、021-20398889 联系人:蔡雅毅、沈冰心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 交易网站:https://trade.xqfunds.com、c.xq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公司已经与下述销售机构(排名不分先后)签订基金销售协议,投资人通过下述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的,以下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代销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 代销券商:兴业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山东、中信华南、招商证券、银河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中金财富证券、长江证券、平安证券、国投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东方证券 其他代销机构:蚂蚁基金销售、同花顺基金销售、雪球基金销售、天天基金销售、盈米基金销售、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腾安基金销售、东方财富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关注。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8.1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2开放式基金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3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9.2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海外市场风险、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港股通标的权益分派、转换等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及其他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此外,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中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且投资科创板股票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9.3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6个月。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满6个月(6个月指30天乘以6的自然天数,下同)后的下一工作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6个月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9.4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业务规则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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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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