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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A/B(10003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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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16122 | ||||||||
基金代码 | 100032 | ||||||||
公告日期 | 2024-12-13 | ||||||||
编号 | 8 | ||||||||
标题 | 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2024年12月13日(信息截至:2024年12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 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 基金代码 100032 份额简称 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A/B 份额代码 100032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11月20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基金经理 方旻 任职日期 2014年11月1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02月10日 基金经理 徐幼华 任职日期 2011年05月1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1年07月01日 注:本基金于2008年11月20日由原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本基金自2020年3月10日起 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在遵循“程序化指数投资、有限度个股调整、精细化风险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实现对中证红利指数的有效跟踪并力争实现超越,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增长所带来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80%。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指数化投资为主、主动性投资为辅”的投资策略,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目标指数策略,即按照成份股在目标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从而有效跟踪目标指数,控制跟踪误差,防止出现相对于目标指数的大幅度偏离。在完全复制目标指数的基础上本基金有限度地调整个股,从而最大限度降低由于交易成本造成的股票投资组合相对于目标指数的偏离,并力求投资收益能够有效跟踪并适度超越目标指数。本基金的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对目标指数的跟踪调整、跟踪误差的控制和再平衡调整详见法律文件。 业绩比较基准 9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10%×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注: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注:截止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三)最近10年基金(A份额)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转型日2008年11月20日。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 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费率(普通客户) 费率(特定客户) 申购费(前端) M<100万 1.5% 0.15% 100万≤M<500万 1.2% 0.12% M≥500万 1000元/笔 1000元/笔 申购费(后端) N≤1年 1.8% 1<N≤3年 1.2% 3<N≤5年 0.6% N>5年 0 赎回费(前端) N<7天 1.5% N≥7天 0.5% 赎回费(后端) N<7天 1.5% 7≤N≤730天 0.6% 2<N≤3年 0.3% N>3年 0 注:前端申购费用在投资者申购基金过程中收取,后端申购费用及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基金过程 中收取,特定客户的具体含义请见《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年费率/收费方式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73,000.00元/年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年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年费率为0.02%,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 指数编制公司 注:以上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 资产扣除。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的年费用金额,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年费用 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运作费用,详见 《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若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和资产规模”的预警情形,基金管理人可决定是否承担本基金项下相关固定费用,最终实际 情况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2% 注: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上表所示。基金管理费 率、托管费率、指数许可使用费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 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 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目标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目标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目标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 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目标指数波动的风险 目标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 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产生跟踪误差:①标 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②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 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③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新股收益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收益 率;④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⑤ 基金应对日常赎回保留的少量现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 在;⑥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采用复制目标指数基础上的有限度个股调整策略,因此对指数 跟踪进行修正与适度增强可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目标指数的跟踪程 度。⑦其他因素:如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 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 4、目标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目标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目标指 数。基于原目标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 目标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5、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当成份股发生停牌等流动性约束情形时, 本基金可能面临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等风险。 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的编制机构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 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 7、投资于Y类基金份额的特有风险 Y类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 基金产品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 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 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Y类份额的风险 除以上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存在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等基金运作的 特有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 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 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 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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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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